省政府出台资源有偿使用和环境治理保证金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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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日,省政府以云政发(2006)102号文出台了《云南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简介如下:一、“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对煤炭资源规定,应缴费额以采矿把矿权范围内的占有资源储量为基础进行计算。即:应缴费额=占用资源储量×单位储量使用费费率标准。
作者 宋令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云南煤炭》 2006年3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