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组建与非营利组织介入——基于现代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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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服务属于社区性公共产品,因而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单靠市场或政府都无法保证其有效供给,这是当前我国大多数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困难重重或长期缺位,进而导致物业纠纷不断的深层次原因。根据公共选择的相关理论,文章提出了非营利组织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解决该服务需求矛盾及困境的若干思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惠州学院学报》 2006年5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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