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自然保护区禁止大型演艺活动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针对近一时期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导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屡屡遭受破坏的情况,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
作者 章轲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时代主人》 2007年3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