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服企业从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获益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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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降到了25%,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为20%,对高新技术企业设定了15%的优惠税率等,同时,对企业员工工资税前扣除以及广告费用的支出也作了相应调整。这对于此前一直在执行33%税率的纺织服装企业意味着什么?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纺织商业周刊》 2008年1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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