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省份以及大部分地市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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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共青团中央披露,“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开展以来,未成年人保护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全国28个省(区、市)以及大部分地市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工作机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校外辅导员、“五老”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为核心的社会化保护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8年4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