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采购跟踪回访让采购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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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证政府采购实施项目效率高、质量优、价格合理、服务优良,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跟踪回访制度,对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发放《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意见表》,请采购人对采购质量、价格、时效、采购中心服务质量、供应商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采购人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将意见表反馈至监察局派驻的监察室。采购中心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进行落实和整改,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让政府采购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8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8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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