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下发乡镇卫生院各项配备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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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卫生院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原则上应占人员总数的90%以上。为规范乡镇卫生院软硬件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河北省卫生厅日前下发了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标准。乡镇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9床和20床以上两种类型。床位按每千人口0.6张设置(床位数中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100床。乡镇卫生院要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8年23期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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