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镇卫生院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原则上应占人员总数的90%以上。为规范乡镇卫生院软硬件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河北省卫生厅日前下发了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标准。乡镇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9床和20床以上两种类型。床位按每千人口0.6张设置(床位数中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100床。乡镇卫生院要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