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北京电镀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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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发展首都经济,保护首都生态环境,促进本市电镀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现对加强我市电镀行业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电镀行业的范围是指各种金属的电镀、电解、电铸、化学镀、热浸镀、刷镀、印制板电镀以及金属的氧化、磷化、钝化等表面处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市电镀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均须遵守本通知的有关规定。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涂装与电镀》 2004年2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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