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加保险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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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我对保险不关心,一无所知,吃苦不少。1993年,我不幸发生意外脚骨折,住院四个多月,花去陆仟捌佰元的医疗费用等,害得我存款户变成了贷款户,一下跌为贫困户。后来,我专程去乐至县(四川省)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在公司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和咨询下,我自学了《保险法》,才大吃一惊,参加保险具有双重意义,她既有意外风险保障,又有较稳定的养老保障。参加保险具有实际好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保险》 1998年5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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