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县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方式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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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实施人大监督,是维护国家宪法、法律尊严的必然手段,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的体现。只有适时开展监督,才能保证国家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云南人大》 2009年3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