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在京设立法律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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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在京设立PE的优势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发展方兴未艾,但是由于国家层面上立法的滞后,PE的设立还有许多法律问题没有厘清。目前,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纷纷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鼓励本地PE的发展。北京作为全国的首都,在发展包括PE在内的金融产业上无疑具有非常突出的优势。目前,北京积极出台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提供了许多的优惠政策和便利通道,吸引PE在京落户发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投资北京》 2009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9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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