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管理局被授于“2008年省级治安安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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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的决定》(浙公通字[2009]89号文件)中,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被授予“2008年度省级治安安全单位”,成为金华市唯一一家获得该荣誉的机关部门。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机关后勤》 2009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9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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