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部制”是一种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中国的“大部制”改革是在政府本位的管理模式向社会本位的服务模式转变的背景下发生的。按照“大部制”改革的合法性、法治性、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有效性、参与性、公正性、民生性、民权性等基本原则和决策核心统一化、执行集中效能化、监督独立透明化等基本思路,我国地方“大部制”机构设置改革的理想型方案是在借鉴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较强的现实性。
出版日期
2009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