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论社会矛盾与人民法院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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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董必武《正确区分两类矛盾,做好审判工作》一文,包含着一系列重要的司法理念,即人民法院处理社会矛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照诉讼制度审理案件,才能发挥好法院在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人民法院调解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具有重要作用;做好人民来信、来访,能使人民法院及时了解并解决某些人民内部矛盾。这些思想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鲜活的当代启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毛泽东思想研究》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