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杂交水稻种子销售价格行为.抑制杂交水稻种子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月15日省发改委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以川发改委[2011]13号文件《关于加强杂交水稻种子价格管理的通知》对全省杂交水稻种子实行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制种高产组合的Ⅱ优、中优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不得超过35元/公斤;制种中、低产量的冈优、香优及其它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不得超过45元/公斤。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