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本案例中,辩护人通过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推翻控方的有罪证据,通过论证被告人不存在“严重不负责任”和“造成”的主观、客观要件,采用犯罪构成要件说,导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关于刑法第335条,笔者建议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利具体操作。
对一起涉嫌医疗事故罪案例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