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宝兴县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以上县管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监管。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及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入情况,以及家庭房产、车辆情况等。要求干部填写真实、有变化及时更新,
宝兴县:“数据铁笼”实现廉政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