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金融化对传统经济法范式的冲击使得以法经济学为视角重新树立经济法的本质特征成为必要.在经济金融化背景下,以经济法范式为思考对象,以法经济学的理论为手段,在提出以社会福利原则、交易有效原则与组织和治理优化原则来进行经济法原则重塑的前提下,将理论分析落实到经济法架构重建的现实问题中,建议以交易费用概念体系充实经济法价值取向,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把握经济法架构的形式价值,最终通过制度供求调节实现经济法律的均衡.
经济金融化背景下经济法范式之法经济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