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 个结果
  • 简介:关于清史的地位:清史不应修成一部个人的学术著作,不应修成教科书或十七世纪中叶至二十世纪初年的中国史,而应纂成一部全面、系统、完整地记载有清一代王朝的正史,从而超过《清史稿》而接续二十四史。关于清史的纂修体例:纂修清史应以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包括叙论(或曰综论、概论、概述)、本纪、志、表、传五大部件,其中志、表等都应增加类目以便如实反映时代变迁。

  • 标签: 清史 纂修体例 纪传体 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