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矿产资源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资源的合理积累、储备、消耗及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用于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制定具体矿产资源政策的综合性规划。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其目的:一是为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加强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二是协调当前与长远、国内与国外、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三是节约利用有限的矿产资源,有效保护资源与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农村厅(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局、林草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中办发[2018]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中办发[2018]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特制定《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