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率迅猛增加,形成高负债资本结构。这种性质的结构已影响到国有企业的生存、发展,如何认识、处理该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试从企业的股东、债权人对各自利益争夺、平衡的角度,来探讨国有企业高负债资本结构形成的理论基础及控制方法。企业的资本结构由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构成,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投资的结果,所有者权益是股东对企业投资的结果,股东和债权人将资金投入企业后,就享有对企业一定的要求权。股东享有的权利有:(1)分享股利的权利。股东分得股利的多少除受企业盈利大小影响外,还受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与债权人契约的影响;(2)控制权。控制权包括对公司重大活动的决策权,对经营活动的监察权等等。在企业规模比较小时,经营者往往是股东自己,股东可直接行使控制权,在企业规模较大时,经营者与股东是分离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控制权。这种控制权的行使,
简介:资本结构是指企业负债与股东权益数量比例关系。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资本结构即负债与权益的比例不宜太大,也不宜太小,太大或太小对企业发展都不利,适当的资本结构对企业财富的增加比较有利。但从1980年以来,中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上升,1980年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18.7%。1994年国有资产管理局对2万户国有企业清产核算的结果表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9%,负债与权益之比约为3.6:1。如此不正常的资本结构,不利于企业发展,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先分析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对中国企业资本结构的有效影响,在此基础上,讨论形成高负债资本结构的成因及对策。
简介: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的基本制度所决定的。以国有企业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发展国民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近年来,国有企业的发展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出台了许多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同时理论界也开展了大量有益的探讨。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逐步形成了“三改一加强”的发展思路,即改组、改制、改造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这一思路无疑是正确的。在此,不想过多地谈论发展的理论问题,仅就自己作为一个国有中型企业或经营管理人员,结合我厂的实际对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认识。
简介:所谓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那些可以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等。它们代表着企业或所有者拥有的一种法定权或优先权,或者是企业所具有的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它可以为企业在较长时期内提供经济效益。无形资产属于“软件”范畴,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然而专利再好,技术再先进,没有人们认识利用,它只能是“潜在”的。只有当人们把它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创造出有用的价值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无形资产既有先进性,又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因而对其价值转移方式的确定有着不同的认识,大体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二种观点是不予摊销。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无形资产的存在期并不限定(如商誉),其价值也不一定在经营过程中被消耗掉,有些还会增值(如商标权、商誉)。因此,不赞成摊销。但是如果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已跌到其成本以下,其差额部分可准许摊销。第二种观点与此相反,认为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收益的判断是主观的,没有科学的证明。为了稳重起见,主张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