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以市售阳离子淀粉为原料,以过硫酸铵 (NH4)2S2O8作为引发剂,分别加入苯乙烯磺酸钠( SSS)和丙烯酸( AA)、甲基丙烯磺酸钠( SMAS)和丙烯酸( AA)单体进行接枝共聚,制备出两种两性改性淀粉 CSSAS和 CSMAS。将其作为分散剂用于某煤制浆,探讨两性改性淀粉分散剂对水煤浆制浆性能的影响。 CSSAS分散剂的最佳用量为 0.4%,制浆质量分数为 65%,表观黏度为 837mPa·s, 7d析水率为 4.7%, CSSAS在某煤表面的饱和吸附量为 2.36mg/g; CSMAS分散剂的最佳用量为 0.4%,制浆质量分数为 65%,表观黏度为 910mPa·s, 7d析水率为 5.2%, CSMAS在某煤表面的饱和吸附量为 2.25mg/g。两性改性淀粉中的阳离子与某煤表面的负电荷可以很好地吸附,提供更多吸附位点,在煤表面的吸附较为理想。结合某煤的结构特点及分散特性,分析了吸附模型和吸附作用机理。
简介:本文根据FIDIC“红皮书”中咨询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一些相关探讨。咨询工程师不仅是业主代理人,也是设计者、施工监理者,还是准仲裁员,以及国际咨询工程师应具备的素质等作了详细阐述。
简介:摘 要:本文通过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出审查员在面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问题时,应当基于从属权利要求限定出的保护范围,重新考虑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适用性,避免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特征与从属权利要求附加技术特征间的割裂,客观、公正地判断从属权利要求是否具备创造性。
简介:摘要: 在建筑领域的产品权利要求中,越来越多的采用功能性限定,缺乏对某些部件的功能性限定有可能导致整个技术方案的不清楚,为了避免因撰写的原因而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申请人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往往采用功能性限定作为技术特征来限定发明的技术方案。功能性限定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得权利要求更加简明。因此,进一步理解和判断功能性限定对于审查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