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主旨在研究法之思想.管法思想源流,在于形上学之道,改造儒之道统为社会道德礼义廉耻,效法阴阳家之天道,予人性基本需求;之法为战国田齐时代产物,是根据社会历史变迁和政治改革应运而生的思潮;法之意义之演变,从其字义,与刑、礼及其意义的扩展为宪律(根本大法)、制度、法度、法律、法令、政策、方法的意义;法之体系的建立,即是宪律制度(根本大法)的确立,法制的设置,法度(法律)的订定,法令的推行,法禁的设置,版法(公布的成文法)之公布,执法的过程,建立法之体系;法与权利、法与经济、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之特性为其精神公平无私、平等;其特质为绝对、恒常、超越;法之推行的过程要法法、重令、任法.
简介:现代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大的变化,度过了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全法两个阶段并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循环型社会法阶段。通过对三个阶段的环境法的对比,可以发现循环型社会法具有六个特点,即(1)注意到人类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以环境友好为基本态度,以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价值取向:(2)以环境承载力为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基本依据和环境友好的底线;(3)从生态的高度看待环境。保护环境,承认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4)以保护生态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重视生态功能的保护与恢复;(5)以环境保护为基本任务,注意运用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实现环保目的;(6)按照物质闭路循环的构想,促进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简介:此“疑古”、“信古”之“古”,主要指北宋庆历以前传统古典学而言的。传统 古典学至宋代而始疑,至近代而大疑,形成“疑古”思潮。20世纪初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以对传世文献作重新判断,是一次重要的古典学重建活动。而李学勤先生提出“走出疑古时代”,则标志着它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但是,“走出疑古时代”,并不意味着走向“释古”。冯友兰先生对其“释古”的解释,前后有很大的不同,而最终倒向了“疑古”。中国古典学的正确发展方向,应该是从“疑古”走向“正古”。“正古”即“修正”传统古典学。它一方面肯定传统古典学基本上可靠,只需“修正”;另一方面承认传统古典学也有缺陷,所以需要“修正”。具体言之,它大致可以归结为“四正”,即“反正”、“纠正”、“补正”和“判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