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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学界出现的一大学术景观,就是“中”“西”“马”这三大思想学术传统的对话。时至今日,各方学者都作出了相当的努力,且已产生积极的效果。在现代社会,思想多元化及其良性互动,既是社会合理分化和开放的表现,又是它得以保持生机和活力的关键所在。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大陆已跨人现代性大门,尚未完成的社会转型也将由于“全球化”与“地方性”的相互转化这一新的时代趋势,被赋予更加丰富的内涵,并将产生更广泛的影响,从而使中华文化的复兴与人类文明秩序的重构高度地关联起来。为了顺应并实现这一客观要求,我们就要大力开发和调动各种思想学术资源,特别是促进“中”“西”“马”这三大学术传统的交流对话,在理论上推陈出新。这里要辨析和解答的一个前提性问题是,“中”“西”“马”的对话何以可能?

  • 标签: 交流对话 “马” “西” “中” 现实要求 未来前景
  • 简介:新媒体时代,新媒体使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空间得到了拓展、话语交流互动的范式得到了创新,同时也出现了话语结构失衡、话语疏离生活世界、主导话语权受到解构威胁等转移现象,因此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重塑,已成为一项紧迫的时代要求.

  • 标签: 话语重塑 新媒体时代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

  • 标签: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法律性质 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