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在英美国家和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中,青少年性犯罪逐渐成为"第四种类型"。在对英美国家女性青少年性犯罪的研究发现,卖淫、性虐待成为女性受害的重要原因。青少年犯罪前科、早年吸毒等事件与卖淫之间有着更强的联系;缺乏家庭关爱或者与家庭缺乏紧密关系也都与卖淫有着密切的内在关系;儿童性虐待增加了卖淫的可能性,也增加了离家出走、药物滥用和其他违法行为发生的风险。而在我国,性犯罪是青少年犯罪的常见和多发类型,性犯罪案件增长的比例、绝对数量都居于首位。我国青少年性犯罪的发展趋势表现为: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团伙性、暴力性犯罪案件增多;呈现出低龄化倾向;女性犯罪数量增多;性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等。
简介:青少年校外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教育类型。它与青少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之间是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关系。德国青少年校外教育法律制度具有悠久历史,其宗旨明确、理念先进、目标多元,从教职人员资格、非公共性质教育机构准入机制、教育机构资质管控机制等多个领域全面规制与引导德国青少年校外教育事务,有效促进了德国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与德国相比,我国尚不具备独立完整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法律制度,关于青少年校外教育的现行法律存在诸多空白与不完善之处。基于此,我国可借鉴德国范式,构建与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法律制度,使青少年校外教育现存问题通过法制化途径解决,并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女大学生由于自身生理性别及社会性别的特点及局限性,在劳动力市场上,被用人单位排斥甚至歧视,引起了针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性别歧视,这种性别歧视不仅会对女大学生自身产生消极作用,还会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是一种有违法律公平、正义原则的违法行为。消除针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性别歧视,建立并完善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是关键,因为通过扩展生育保险制度的主体适用范围,强化生育保险中职工、用人单位和政府的责任,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等,可以从根本上降低用人单位雇佣女大学生的性别成本,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使女大学生能平等地参与社会就业和竞争,同时,也能实现生育保险法律制度保护女性生育权的初衷。
简介:基于全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10个城市的在职青年样本,围绕就业质量的6大维度:就业环境、就业能力、劳动收入、就业状况、社会保护、劳资关系等,分析了都市青年就业质量的现状及问题。发现年轻人的就业稳定性普遍较好,就业安全普遍加强;但是,区域间就业环境差异较为明显,社会不公依然存在;年轻人的就业"优势感""获得感"不强,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度亟需调整,自我价值实现和发展超越的需求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就业能力、劳动收入、与雇主等的对话能力有待提高。青年的就业诉求已有从"找份工作"向"体面劳动"的转变,这将倒逼城市不仅要专注于实现充分就业,还要转变传统的"低劳动力成本发展战略",致力于提高青年的就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