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辑同志:刘某来到即将竣工的某城市名人雕塑园参观游玩。当晚,有感而发的他在自己的微博上写道:“某市名人园建造得像故宫。园里不仅有名人还有各种名树。还有石林,该市真有钱!”为了使内容更形象些,他还给文字配了一组图片作为佐证。之后有数位网友对此条微博进行评论。随后,双方在微博上展开了一场“口水仗”,其间不乏粗口。网友陆某在微博上公开了刘某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及其工作单位。同时,还将对刘某的恶意评论链接到刘某的同学、同事及单位的微博上。刘某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陆某的身份信息,并要求陆某停止侵害其名誉权、隐私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问,陆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