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克思早就把生产力划分为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在谈到货币作用时指出:“货币不但不会使任何社会形式瓦解,反而是社会形式发展的条件和发展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主动轮。”从这个观点引申开去,将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出发点,直接体现生产目的消费力分为物质消费力和精神消费力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相应的生产必然要产生相应的消费。所谓物质消费力,当指消费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而消费物质消费品的能力;所谓精神消费力,当指消费者为了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要而消费精神文化消费品的能力。在消费领域中,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需要体系。但它们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不能混为一谈。在经济不断发
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12个年头。该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实施,一些在法律制定当时未及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因《消法》第49条首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催生出其后屡见不鲜的“知假买假”并双倍索赔的职业打假者。并导致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激烈讨论,观点明显对立。实际上,对《消法》第49条适用上的争议最终被归结为对该法第2条“消费者”概念内涵以及“消费行为”外延的认识不同上,对概念的厘定构成了正确适用第49条的前提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