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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年初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检察院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平台,传递检察好声音。一是革新理念,把新媒体宣传提高到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二是更新内容,紧紧抓住话题热点,紧跟重大节日宣传点,精心策划,善用“网言网语”讲好检察故事,多角度展示检察好形象,传播检察正能量;三是创新形式,利用图文、视频、H5等表现形式,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文窜可读性和可传播性。

  • 标签: 媒体平台 利用 隆林县 检察院 检察事业 媒体宣传
  • 简介:随着消费升级,越来越多的高品质闲置商品出现,网上二手闲置商品交易正在成为刚性需求,市场迅速扩大.然而交易平台在给各位淘友带来物美价廉闲置品的同时,各式陷阱也随之而来.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几种二手交易诈骗套路.

  • 标签: 交易平台 商品交易 消费升级 刚性需求 物美价廉 闲置
  • 简介: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司法,拓宽便民渠道“新窗口”,近日,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改建完成并投入使用。枣强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三大职能于一体,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了方便向来访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该院在功能区域内设立配套场所和配套设施,在大厅内外安装了全视角监控系统,并配备了接访桌椅、接访电脑及档案资料柜等窗口必备设施及饮水设备、防寒降温设施、应急药品、残疾人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开设了检务公开宣传栏,放置检务宣传资料及手册供群众取阅。它的建成启用,对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起到了积极作用。

  • 标签: 为民服务 检察院 枣强县 河北省 新平台 群众满意度
  • 简介:4月4日,刘某茂搭乘滴滴顺风车回老家扫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死亡,其妻一纸诉状将车主、滴滴顺风车经营者等告上法院,索赔130余万元。39岁的刘某茂可能没想到,拼乘滴滴顺风车的他,踏上了一条永不抵达的路。4月15日下午,刘某茂的妻子委托律师向广东阳春市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包括车主、滴滴顺风车经营者等,索赔130余万元。

  • 标签: 顺风车 共同侵权责任 刘俊海 连带责任 经营者 赔偿责任
  • 简介:2018年2月7日,北京市房山法院向18名电暖器工厂员工发放加班费。这是全国首例在案件执行阶段中拍卖平台提前介入拍卖流程案件。此举推动了执行工作进程,确保劳动者拿到执行款。

  • 标签: 提前介入 劳动者 拍卖 行款 保障 执行阶段
  • 简介:2018年6月19日晚,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研究生法学》编辑部承办的《研究生法学》青年学苑系列活动第三期——'平台自律与政府监管: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下的平台监管'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谢永江,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刘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陈健及民商经济法学院任启明等老师作为嘉宾出席会议。本文为此次研讨会的录音整理稿。

  • 标签: 网络平台 网络综合治理 政府监管 平台自律
  • 简介:在新生技术重塑社会形态的当下,区块链技术电子存证手段以及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的发展也给司法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技术手段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对技术作为保证证据真实性的方法作出非歧视性的认定,这既是新技术对司法审查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技术中立和个案审查原则对原有证据规则的延伸。

  • 标签: 司法审查 区块链 第三方 电子数据 证据规则 新技术
  • 简介:2018年,公证电子化工作洲、组在五灌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完成了以下工作。在公证业务数字化方面:在上届和本届政府的政策和决定的框架内,公证协会“公证电子化”工作小组正在努力调整目前以纸质为基础的公证服务,以提供现代技术服务。国家旨在通过减少公证员的工作量,以此简化公证流程,节省时间,并使公证服务更快,对公众更便利。

  • 标签: 信息化 公证业务 蒙古 公证服务 工作人员 技术服务
  • 简介:21世纪以来,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合并案件多发,相应的反垄断规制成为理论与实务的双重难题,'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案再次将该问题推向'风口浪尖'。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特有属性决定了其不断集中的需求和现状,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平台企业合并不需要反垄断规制。目前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的事实与规范现状,决定了反垄断规制需首先克服事前申报困境,确保适格案件进入审查程序。审查过程则需依照体现互联网企业合并特性的实体标准进行分析权衡,阻却危害市场竞争的企业合并。

  • 标签: 互联网平台 企业合并 事前申报 审查标准
  • 简介:面对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并存的新时代所产生的新问题,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显得力不从心用户控制模式难以继续奏效,数据控制者的设定受到挑战,事后救济模式遭遇质疑,法律中心主义亟待拓展.对此,近年来席卷全球的隐私设计理论很好地回应了新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获得国际组织及各国的高度认同,被誉为下一代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举措.隐私设计理论强调事先积极预防胜于事后消极救济,主张从一开始就将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通过设计嵌入系统之中,成为系统和商业实践运行的默认规则,给予个人信息全生命周期的保护,以实现用户、企业等多方共赢,这一理论可以为我国今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实践工作提供重要借鉴参考.

  • 标签: 用户控制 大数据 人工智能 隐私设计理论 隐私增强技术
  • 简介:计算机网络的存在和发展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提供了方便与支持,有一利也有一弊,在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得作为重要社会资源的个人信息处于危险的环境中.针对这个问题,文章在阐述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以“王某与‘北飞的候鸟’网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为基本研究对象,具体分析网络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策略.

  • 标签: 网络个人信息 民法保护 方式
  • 简介:近年来电信诈骗层出不穷,甚至于每个星期不和骗子聊几句都觉得这个星期的生活少了点什么。寒门学子徐玉玉被骗后自杀,农民工被骗走辛苦的打工钱,七旬老人被骗走一生的积蓄,小保姆不听劝阻一心要把钱存进"安全账户"……凡此种种,不一而论。不久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特大跨境诈骗案.

  • 标签: 诈骗案 信息不对称 电信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农民工
  • 简介:(一)公证业务软件逐步普及,功能日趋完善。2000年以来,各地公证机构先后研发了数十种公证业务软件,目前有2/3以上的公证机构使用了公证业务软件。公证业务软件基本实现了系统功能模块化、业务流程可配置、文书生成和电子签章自动化、业务数据分析可视化,能够与在线受理等多平台对接、集成多种外设应用.

  • 标签: 信息化建设 公证行业 公证业务 中国 公证机构 业务流程
  • 简介:个人信息去识别化即去除个人信息数据中可识别性的过程,包括去标识化和匿名化。可识别性是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去识别个人信息仍具有人格权及其衍生的财产权益,也涉及到公共利益、秩序和安全的社会法益,两者均应纳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保护范围。运用去识别与再识别技术收集个人信息,须承担防控个人信息和公共安全风险的法律义务,刑法规制须注重个人信息安全法律和行业规范的衔接协调;个人信息去识别行为的中立业务性质与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可作为出罪事由。刑法应在个人信息去识别化的保护和利用、入罪与出罪之间寻求适当平衡。

  • 标签: 个人信息 可识别性 去识别化 再识别
  • 简介:近日,祁门县人大常委会大胆创新,充分利用机关工作人员通晓互联网技术的特长,对原有的“祁门人大网”电脑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新版网站在赋予网页更好结构、更快联网速度的同时,能够进行跨平台使用,在此基础上,新建了手机网站和微信网站,并成功实现了“三网互联”。

  • 标签: 祁门县 信息建设 人大常委会 互联网技术 手机网站 机关工作人员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审判流程信息网上公开的经验基础上,制定颁布了规范该制度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对于国家、社会公众、当事人和法院具有不同的功能,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可以强化效率价值和参与价值。相关司法解释为了实现上述功能,在制度结构上实现了公开对象的二元化,公开平台的统一化和公开内容的实质化。这项崭新的制度具有十分光明的适用前景,但在审判流程标准化、网上公开的业务流程、当事人异议机制等具体的制度建设上也不乏进步空间。通过地方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的理解、支持,当能形成积聚中国司法智慧的东方经验。

  • 标签: 审判流程信息 网上公开 参与价值 效率价值
  • 简介: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原则具有正当性,其符合大数据时代的法律需求,是平衡个人和数据控制者利益的利器,对作为个人信息法律核心原则的同意原则形成补充,弥补同意原则在大数据背景下的局限性。合理使用原则的内涵可适当借鉴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原则,并在现有制度体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安全管理、经设计的隐私、个人信息风险评估、个人参与和控制等相关规则加以丰富。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合理使用原则 同意原则
  •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例外是各国信息公开立法的重心.现有研究侧重单个例外,缺少对政府信息公开例外体系构建方面的思考,无法为例外立法提供整体性建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近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有必要从实体性和程序性这一视角将实践中产生的诸多政府信息公开例外予以涵盖和归类.通过修改条例,构建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信息公开例外体系并从体系的高度针对其中不同例外所遇问题进行修改.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例外 不予公开 个人隐私
  • 简介:在行政争议调解中,调解程序的保密性特质与行政活动的公开性要求之间存在紧张关系。实践中,行政机关、法院等部门普遍拒绝对行政争议调解过程信息进行保密,这一做法会阻碍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坦率沟通,损害调解人的中立地位,并影响复议机关和法院对案件的公正裁决,应予纠正。行政争议调解过程信息的保密性规则包含两个层次:一是要将该信息作为法定的豁免公开信息,禁止任何调解参与主体披露该信息;二是当信息被非法披露后,禁止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将其作为证据加以采信。我国现行立法并未确立行政争议调解过程信息的保密性规则,且此种缺陷无法通过法律解释得到完全弥补。未来制定相关立法时应规定保密条款,将其作为信息公开和卷宗阅览的例外规则。至于公众对行政争议调解活动透明性的需求,可通过公开调解协议的方式予以回应。

  • 标签: 行政争议调解 过程信息 保密 信息公开 卷宗阅览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九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逐渐成为人民法院受理数量增长率最高、行政机关败诉率最高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让行政机关难以适从、倍感压力。结合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以司法审查中的法院裁判准则为视角,从性质、形式、内容三方面剖析一个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以期在实践中为行政机关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有效的指导。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有效 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