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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政府为保证“地沟”能再生利用,制定了生物燃料法规,为餐馆和家庭提供上门回收废油服务……如此成熟的产业链条让这些“地沟”得以变废为宝近日,云南省《做好地沟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成为全国目前唯一一个关于地沟油管理方面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地沟回收转化为生物能源这一课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回收利用地沟的愿望和前景美好,路途却坎坷。政策、标准、生产、销售、市场、价格、监管…-·每一个环节都关系着地沟能否变废为宝。

  • 标签: 《指导意见》 再生利用 生物燃料 产业链条 生物柴油 生物能源
  • 简介:随着人类对海洋的利用程度越来越高,海洋安全问题逐渐呈现上升态势并成为各国关注的热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诸多条文的折衷性和不完善性导致了各国在适用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分歧和争议,即海洋法上的剩余权利问题,并对沿海国海洋安全产生极大影响。正确分析海洋法上的剩余权利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对保障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 标签: 海洋法 剩余权利 国家海洋安全
  • 简介:7月中旬,2000吨产自上海的地沟将被荷兰航空加工成航空生物煤油,供飞机使用。2011年11月,荷兰航空到中国青岛采购地沟样品回去试飞,测试结果非常满意。据悉,荷兰人吃油不多,地沟原料不足。2012年6月,荷兰航空的"废弃"航班开始执飞洲际航线。(7月8日《重庆晨报》)就在"地沟"因危害餐桌安全而成为国内社会公害时,在地球的另一端,荷兰航空却愿意出高价收购,这可算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不过,从新闻,

  • 标签: 荷兰人 航空 《重庆晨报》 社会公害 采购 航班
  • 简介:商务部2004年12月8日发布了《成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对成品经营许可的申清与受理、审查的程序与期限、成品经营批准证书的颁发与变更、成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办法》共7章38条,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成品零售经营对外开放的最后期限是2004年12月11日.成品批发经营也将在两年后对外开放。

  • 标签: 成品油市场 零售经营 中国 加入世贸组织 批发经营 期限
  • 简介:作为成品销售企业来讲,加油站零售是最主要的利润来源,而决定加油站零售量的往往是加油站的位置,也就是土地的地理位置是决定加油站销售业绩的核心因素,土地是加油站的基础和根本.近年来,各大石油公司抢摊布局,开展加油站网点之争,最根本的就是土地位置之争.作为石油老企业,存量用地存在较多的管理问题亟待理顺和规范,必须确保新增用地和存量管理做到合法合规、权属清晰、手续完备、管理规范.

  • 标签: 企业土地 土地管理 成品油销售
  • 简介:近期,我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被公安部列为制售“地沟”犯罪十大典型案件之一的抚顺市郭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0年4月间,郭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经营食用油过程中,从山东省肖某、柳某等人处购进利用“地沟”生产的“食用油”,在对外销售时,或将“地沟”与正常的食用油勾兑,或告诉买家自行勾兑,自2010年4月至2011年9月间,以低于市场价格将“食用油”销售给辽宁、吉林等地粮油经销商1771.71吨,金额1558万余元。

  • 标签: 典型案件 认定问题 犯罪 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0年 食用油
  • 简介:沈阳油田位于中国东北最大的工业城市——沈阳市西北35公里处,油井遍布蒲河两岸,是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所属的一个重要油气生产单位。沈阳油田地质构造上位于辽河断陷盆地大民屯凹陷,整个凹陷的构造面积800平方公里。目前已投入开发了大民屯、静安堡、边台、法哈牛4个油田,共有联合站5座、计量站78座,轻烃站1座,各类油气水井2300多口。沈阳油田油藏类型多而复杂,主要为块状变质岩古潜山油藏、层状灰岩古潜山油藏、中高渗透砂岩油藏和复杂断块砂岩油藏。

  • 标签: 沈阳市 生产基地 采油厂 油田公司 中国石油 地质构造
  • 简介:2006年12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外界非常关注的《成品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对即将全面开放的成品市场作铺垫。根据两个办法,中石油、中石化垄断局面被打破,外资和民营企业将可参与竞争,但是有业界表示,由于对经营门槛要求过高,会导致一些民企不得不退出市场。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批发经营权。据悉,2006年12月11日前,我国原油资源由国家统一配置,成品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

  • 标签: 成品油市场 原油资源 市场管理 商务部 批发经营权 出台
  • 简介:《刑法》作为后盾法,应当尊重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将会在犯罪行为形式上指鹿为马,不适当地扩张法网。刑法与行政法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因此“生而平等”,地位没有或者说不应有高下之分。制裁滥用刑法的行为,恰恰能够为充分发挥行政法的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 标签: 刑法滥用 行政法 地沟油犯罪 食品安全
  • 简介:公司股东之权利,从大的方面划分,无外乎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前者为收益分配优先顺序上最後获益权,后者为公司合并、分离、结算、破产等大政方针投票权。我国民国初年着名公司法学家王效文先生将前者概括为自益权。后者概括为公益权。中外公司实践表明,公司内部始终存在着大股东专权、牺牲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公司法是否需要限制大股东权利,即共益权节制?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节制大股东权利?美国各州公司法自1989年始才接受并引入该内容,而我国早在1914年公司条例便载有共益权限制之规定,1929年公司法更趋于成熟。时隔60年后,作为世界上公司法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不仅接受该内容,而且与中国60年前的公司法规定完全一样:不论一股东拥有多少股票,最多只能享有20%的投票权。这一惊人的吻合值得我们思考。

  • 标签: 股东权利 剩余索取权 控制权 比较研究
  • 简介:本文概括阐述了近10年国内外检测血浆中芬太尼的基本情况。对各种检测方法及分离净化过程中应用的各种萃取方法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药物动力学研究及公安司法工作对检测血浆中芬太尼的新要求。

  • 标签: 芬太尼 血浆 萃取 血药浓度
  • 简介:斑蝥在我国是一种常用的剧毒中药材,如果使用剂量适量、方法得当,疗效显著,可治疗多种疾病;如果使用不当,可致中毒甚至中毒致死。因斑蝥可入药,对癌症、皮肤病有一定疗效,常有不遵医嘱自行滥用斑蝥治疗某些疾病的事件发生,民间也常有轻信谬传误用斑蝥当作偏方治疗用药。法医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因滥用斑蝥导致中毒或死亡的案件,为此对斑蝥的药性、临床应用、检测方法及发展方向作了介绍,并对滥用斑蝥导致中毒或致死的案例进行了汇总。

  • 标签: 斑蝥 滥用 检测
  • 简介:近几年,由于TATP爆炸案件的频发,对TATP的检测需求导致一系列新的分析检测方法的产生。本文将介绍并讨论这些先进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色谱、质谱等方法,并对这些方法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 标签: TATP 爆炸残留物 综述
  • 简介:<正>一、引言偶然防卫作为教学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百年难遇,但却是检验违法论立场的试金石。例如,①甲射杀了乙,但事后查明,乙在被杀的前一刻也正拿着枪对准甲准备射击,而甲完全没有认识到这一点;②甲射杀了乙,但事后查明,乙在被杀的前一刻也正拿着枪对准丙准备射击,而甲完全没有认识到这一点。[1]是否应当对甲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追究的话,应当如何处罚甲。这就是偶然防卫所面对的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立足于行为无价值论或者结果无价值论,在日本刑法学界出现了

  • 标签: 偶然防卫 结果无价值论 法益侵害 违法性 规则功利主义 追究刑事责任
  • 简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股权确认及/或变更争议案件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案件,可以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得以解决。对此,人民法院不应裁定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予以解决。行政机关不予审批的不作为行为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提起行政诉讼的两个基本要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正常行政许可行为不服不构成行政诉讼的标的,但构成行政复议的内容。当事人通过虚假或欺骗行为获得的行政许可,如本案的股权变更等,依法可通过向行政部门申请撤销得到补救。当事人只有在行政机关不作为不予撤销以欺骗行为获得的行政许可/审批时才应提起行政诉讼。

  • 标签: 股权确认 股权/股东变更 平等主体 侵权之诉 行政作为/不作为 行政案件
  • 简介:目的利用发光细菌-青海弧菌Q67对于法医毒物的敏感性,建立一种案发现场快速检测法医毒物的发光细菌检测方法。方法制备冷冻干燥青海弧菌Q67测试液,将法医毒物检材的不同浓度稀释液加入制备好的青海弧菌Q67测试液中,通过检测青海弧菌Q67反应前后的相对发光强度的变化,计算出样本对青海弧菌Q67相对发光强度的变化率或抑制率,对法医毒物检材的毒性进行生物影响的定性评价。结果通过对包含多种农药混合物的法医检材稀释液的测试,发现发光细菌检测结果呈阳性的4个检材对青海弧菌Q67的发光强度抑制率分别为:100.00%,90.41%,84.26%,88.81%。结论通过对包含多种农药混合物的法医检材的测试表明,青海弧菌Q67发光检测方法对法医毒物的毒性的检测是一种快速、灵敏的现场检测方法。

  • 标签: 法医毒物分析 发光细菌 毒物检测 毒性评价
  • 简介:20世纪80年代以来,精神活性物质在世界范围内日益蔓延,已成为各国公认的世界公害之一。如何精准地检测痕量甚至是超痕量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如何检测存在于复杂基质中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都是极大的挑战。本文对近年来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的文献进行了综述。首先讨论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在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检测中的应用,介绍与这种定性定量技术搭配使用的诸如中空纤维-液相微萃取、电化学增强固相微萃取等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分析手段,具有高特异性、高速、高选择性等特点,可提供大量待检测精神活性物质的化学信息。此外,本文还综述了三重四级-飞行时间质谱技术、石墨印刷电极技术、酶联免疫法等新技术在精神活性物质检测中的应用进展,以供同行参考。最后提出,在今后一段时期,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标准物质的制备及检测方法的开发上。

  • 标签: 毒品分析 气相色谱-质谱 液相色谱-质谱 精神活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