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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个结果
  • 简介:在当前两岸经贸关系和平发展的背景下,加强两岸在法律上的交流与合作日显重要。大陆涉台立法层次的限制,两岸之间存在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司法协助缺少对话是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法律现状。因此,只有建立有关两岸经贸交流的法律制度,完善两岸经贸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两岸司法协助机制,强化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保护以及加强两岸实务界的交流是两岸应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多还原

  • 标签: 两岸经贸合作 法律完善的必要性 法律建议
  • 简介:南海区域安全的实现及区域合作机制的优势决定了有必要建立南海区域搜救合作机制。虽然国际上的一些公约对合作搜救作了规定,但或因南海周边一些国家没有加入这些公约,或因公约的规定并非强制性的,使南海区域搜救合作机制构建的法律基础存在缺陷。目前南海周边国家在搜救方面已开展了一些合作,但尚不全面,存在临时性及不一致性,为此,有必要通过签订区域搜救合作协议等方式,在搜救责任区的划定、信息交换等诸多方面加强合作

  • 标签: 南海 搜救 区域合作机制
  • 简介:经贸法律评论》(UIBELawReview),原名《贸大法律评论>,是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主管,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独立主办、组织和编辑的法学学术刊物,每年出版两卷。主要侧重反映商法、经济法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现已出版两卷。《评论》诞生两年来,其影响力远已不限于惠园内;已得到越来越多校内外经贸法学名家、研究人员及学习者的认同和赞誉。

  • 标签: 法律评论
  • 简介:<正>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1999年国家首先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2003年,国家提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2006年,中央又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中央发布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标志,我国已形成了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在内的东、

  • 标签: 区域合作 汇总纳税 财政转移支付 老工业基地 财政平衡 企业所得税
  • 简介:打击恐怖主义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内容,作为由中国主导的重要区域性国际组织,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推进反恐合作有助于为我国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提升我国在全球反恐中的地位,对我国反恐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上海合作组织通过制定文件或条约、设立区域反恐机构、开展联合反恐演习等方式,在反恐领域的合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这种区域合作模式不仅维护了本地区的安全稳定,也为全球反恐行动提供了合作的样本。今后,上海合作组织应当结合本地区恐怖主义犯罪发展的新态势,细化合作的法律规范和行动机制,加强反恐人员和技术领域的合作,积极开展在互联网领域的反恐合作,及时跟进在经贸文化领域的合作,从而进一步发挥区域合作的优势,形成全球反恐行动的合力。

  • 标签: 上海合作组织 恐怖主义犯罪 区域合作 反恐行动 地区安全
  • 简介: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仅从行政区划的角度治理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难以有效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区域大气污染的特点、区域大气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以及属地治理模式的不足决定了府际合作治理是最恰当的治理模式.在实践中,区域大气污染府际合作治理领域已经实现了初步的制度合作,包括政府间协商决策、行政立法、行政协议、区域大气污染联合监管和政府责任考核制度.

  • 标签: 区域大气污染 府际合作治理 属地治理 制度实践
  • 简介:航权是国家主权在民航运输领域的具体表现,航权交换是国际民航运输活动最基本的法律手段。传统芝加哥体系要求航权交换由政府间依双边方式进行,随着国际实践的不断发展,航权交换活动呈现出区域合作的模式,其中欧洲最具代表性。欧洲航权交换区域合作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区域融合和一体化的良好基础,有效的民航协调机制以及渐进性、阶段化的举措。这种航权交换区域合作模式有力促进了包括亚洲在内的航空自由化的发展。2007年欧盟与美国达成的“天空开放”协定缔造了全球最大的航空市场——北大西洋“天空开放”区域,将航权交换的区域合作推向顶峰,具有深远意义。航权交换区域合作模式不仅有利于克服不同航空利益间的冲突,带来规则融合的可行性,还导致了“联合空域”的出现,其在推动航权交换法律体制发展中的潜力非常值得关注。

  • 标签: 欧盟委员会 航权交换 天空开放 区域合作
  • 简介:中国与东盟食品安全合作的稳定推进需要相应法律机制的保障。这一法律机制应立足于双方食品安全合作的已有法律依据和实践,从组织机构、表现形式和规范体系三方面予以构建。该法律机制的组织机构建设应依托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整体性机构安排;该法律机制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中国与东盟秘书处和中国与东盟各国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签订的合作文件。这些文件的法律性质是软法,其制定和实施均应遵循软法的法治特征;该法律机制的规范体系应至少涵盖四类规则: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协调制度、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协处制度。

  • 标签: 中国-东盟 食品安全 法律机制
  • 简介:为了解决跨地区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和跨地区性公共事务治理失灵等问题,需要建立地方政府制度化协调模式,即成立区域政府。与地方政府相比,区域政府在其属性、设立、功能、权力来源、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在解决跨区域问题方面有其优越性。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区域政府,要在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区域治理模式基础上,从区域立法机制、区域执法机制和区域司法机制的角度构建区域政府的基本框架。

  • 标签: 区域政府 立法 执法 司法
  • 简介: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澎金马”地区先後正式另入世界贸易组织,形成了大中华经济圈内四个地区同为世贸成员的局面:这一新的格局为四个地区共同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在世贸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利用世贸机制创造新的契机和竞争优势,对四地的经贸合作进行有效整合.在既有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为整个中华民族在新世纪的发展构建新的制度平台:最近内地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已就在世贸框架内密

  • 标签: 地区 内地 大中华经济圈 世贸规则 香港特区政府 竞争优势
  • 简介:中国产业政策的现行制度安排是将产业政策的制定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但由于产业政策是属于中观层面的公共政策,与地方及区域经济利益密不可分,地方不同层面的产业扶持措施纷纷出台,中央政府事实上已经无法垄断此项公共物品的供给。对产业政策制度进行必要重构,对发挥地方在经济发展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产业政策施行效果和实现产业政策法治,都是非常关键的。

  • 标签: 产业政策 制定权限 地方竞争 区域合作
  • 简介:近年来,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之间的经贸发展已冲破人为的政治藩篱,形成不可阻挡之势,在海峡两岸分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这一发展必将更加迅猛。与此同时,伴随着经贸的发展,涉及两岸的经贸纠纷也不可避免地会同步增长。怎样用合理、有效,又切实可行的方式解决两岸之间的经贸纠纷,成为两岸工商界和法律界共同关心的课题。为此,两岸工商界和法律界之间曾多次交流和研讨。虽然在交流和研讨中对不少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但能够取得共识的基本观点之一是:在两岸政治阻隔的状态下,民间仲裁的方式是解决两岸之间的经贸纠纷最好的途径。

  • 标签: 经贸发展 发展 海峡两岸 世界贸易组织 入世 纠纷
  • 简介:中国“大洋一号”科考船已于2005年4月2日从青岛启程,开始了远赴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执行环球大洋科考的任务。其主要目的为采样和调查国际海底区域资源,以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战略资源。该环球航次必将推进我国海洋开发战略,包括发展我国大洋事业。笔者认为,有必要论述该环球航次的活动范围——国际海底区域的制度。在论述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前,应先论述其基础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即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问题。因为,如果没有排他性的权利,投资者和开发者就无法实施勘探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内资源活动;并进而无法实现商业开发国际海底区域内资源目的。因此。研究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是必要的。

  • 标签: 区域制度 海底 国际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区域资源 社会经济发展
  • 简介:区域协同立法是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立法体制创新。这一创新过程的实质是代表各利益主体的立法机关之间的复杂博弈,既有基于观念分歧的立法理念的“博弈”,也有基于利益冲突的策略型重复博弈。针对可能出现的博弈困境,应建立学习与交流机制以提升各方对区域协同立法的认知水平,并充分照顾到各方正当利益,以提高各方的协作意愿;应以促进区域市场有效运作为导向规范各行政区的立法行为,建立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逐步提升协同立法的水平。

  • 标签: 区域公共问题 协同立法 博弈困境 破解
  • 简介:为了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加强两岸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于2001年10月2913在APEC会议刚刚落幕不久的上海共同举办了“海峡两岸经贸仲裁研讨会”。这是两岸知名仲裁机构首次联手合作

  • 标签: 经贸关系 海峡两岸 合作 上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首届
  • 简介:沪台两地法学交流历时近20余年,业已成为两岸开展学术交流的知名品牌之一,颇受两岸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界的青睐。本届研讨会两岸专家、学者欢聚一堂,相互切磋,以“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为主题,主要聚焦“两岸金融之监督与管理”、“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规划”、“两岸司法完善建构与展望”、“电信诈骗之民、刑事责任”和“网络交易与电子商务的管理与规范”五大议题展开学术研讨,分析当前台胞投资大陆现存问题,面临法律风险,两岸金融监管体制发展法律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各自真知灼见和法律应对措施。面对电信诈骗犯罪,大陆治理措施由局域性向综合性治理转变,探讨增列民事赔偿责任等举措,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蔓延。与此同时,两岸应积极开展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尽可能完善现有单向立法,减少彼此法律冲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使两岸司法协助更顺畅。

  • 标签: 沪台 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 涉台投资 司法协助 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