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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美国联邦调查部门在监听一个高级卖淫团伙的录音时意外发现,一个代号"9号客户"的男性通过电话,要求卖淫团伙从纽约市向华盛顿市派出一名妓女,前往他在华盛顿一家饭店预定好的房间.后来证实,纽约州州长斯皮策就是这名"9号客户".……

  • 标签: 卷入性交易 性交易案 纽约州长
  • 简介:  近年来,国内舆论对性交的议论越来越多,甚至有人主张成人间性交合法化,其中还有人还动辄引用国外如何开放之类的观点.其实,在国际上,性交合法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欧洲多数国家在法律上将性交合法化,但美国这样的西方代表性国家在立法上却基本上持相反立场.……

  • 标签: 合法化态度 国际社会 性交易合法化
  • 简介:不久前,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申请,适用“辩诉交易”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工作者的广泛争议。如何认识辩诉交易及其利弊,我国目前能否实行辩诉交易制度等,也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张穹副检察长指出,改革要依法进行,对暂缓起诉、辩诉交易、社会服务令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可以探索、研究、论证,时机成熟时可提出立法建议,但不能用于办案。本刊特组织一组笔谈,对此进行探讨,供广大读者参考。

  • 标签: 全面认识 认识辩诉 辩诉交易
  • 简介:辩诉交易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对其的讨论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上探究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是远远不够的。隐藏在制度后面的是更深层次的观念、传统文化、民族习性,以及现有的一系列司法制度所固化或强化了的社会心理和司法理念。在讨论辩诉交易的可行性时,很自然地要与刑罚目的纠缠在一起。然而,刑罚目的是一个古今中外一直争议很大的命题。例如,有报应论、功利论、预防论、威慑论、忠诚论,惩罚说、改造说、预防说、双重目的说、三目的说、预防和消灭犯罪说、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说等等之争。的确,像这样的论述在通常理解上是无可厚非的:“刑罚目的一经确定,便会有与之相适应的刑罚体制为其赖以实现的手段。因此,刑罚目的也是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之一,它对于刑罚制度的确立具有无可辩驳的重要意义。”犤1犦然而,事实并非“刑罚目的的确定———立法———刑法文本的产生”这么清晰简单,我们只要试着设问:谁能从现行的刑法文本中归纳出我们的刑罚目的是遵从上述的什么论或什么说?难道立法者在制定刑法时就是那么思维清晰地以某一种学说为指导来设定刑罚的吗?事实上,“所谓立法者或立法机关,是一个组织体而非一个有血有肉的自然人,立法机关并无只有自然人才有的意图、意思、意志,…...

  • 标签: 交易应该 应该缓行 辩诉交易
  • 简介:源于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是否应该引进我国法律一直是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在争论的话题.本文在考察了辩诉交易的概念之后,认为应从广义上理解辩诉交易.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起诉和审判阶段没有必要规定辩诉交易制度,因为根据我国法律原则及相关规定,已贯彻了辩诉交易的精神,且适合我国的国情,没有必要再去修改已有的原则及规定.但在侦查阶段有必要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在节约侦查资源的同时缩短破案周期,从快打击日益严重的刑事犯罪.

  • 标签: 辩诉交易制度 侦查阶段 美国 侦查 刑事诉讼 检察官
  • 简介: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司法权运行应当始终秉持“诉讼”特征,并外化为诉讼构造。辨诉交易作为一项诉讼程序,以其高效性受到了司法实践的青睐,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其诉讼构造明显处于一种失衡状态。在美国这种失衡状态得到了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诉讼以及深植理念的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所给予的一定程度上的修复;大陆法系国家在移植该制度时,对此也有着清醒的认识,纷纷对其进行了本土化的改造。我国因种种原因虽未引入辩诉交易制度,但对于高效的司法裁判方式的探索以及建立的需要,却将受益于对该问题的研究。

  • 标签: 诉讼构造 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法律移植
  • 简介:《送审稿》第二十六条(独家交易)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要求其他经营者在特定市场内只销售自己的商品,不销售其他经营者的商品。

  • 标签: 独家交易 经营者 销售产品 经济法
  • 简介:高频交易是资本市场上金融科技迅速发展的产物,是一种采用托管等低延时通信技术,通过高速信息处理,运用多个算法程序实施日内频繁交易的自动交易系统。尽管高频交易具有提供市场流动性、加深市场深度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放大市场波动、为交易交易且容易导致滥用市场交易优势的操纵行为。比较目前欧美对高频交易的监管实践,幌骗、试单、扰乱交易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成为高频交易操纵市场的主要手段。立足于我国现实,对集中于期货市场的高频交易应加强监管,完善透明、及时、公开的市场报价机制,明确涉及高频交易操纵行为的判断指标体系。

  • 标签: 高频交易 操纵市场 幌骗交易 扰乱交易行为
  • 简介:关于CIF合同在本质上是货物交易还是单据交易的争论在英国由来已久,然而英国的司法实践却十分强调单据的重要性,倾向于认为CIF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单据交易。本文深入地分析了英国法强调CIF合同下卖方的单据义务的原因,并对英国法下的单据自治原则进行了检讨。作者认为,英国法中CIF合同的单据自治原则是误导性的,CIF合同在本质上仍然是货物交易

  • 标签: 货物到达 单据交易 解除合同 英国法 卖方 买方
  • 简介:我想在网上购买一部手机,但是一进入网络上的电子购物商场就感到眼花缭乱,电子商场里不仅商品种类繁多,而且在同一个电子购物商场中又有许多不同的电子商店。我想,假如购买的商品出了质量问题,我该找谁呢?

  • 标签: 网上购物 电子商务 交易对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国
  • 简介: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与美国辩诉交易相类似的制度,究其原因在于辩诉交易的实践价值。各主要国家普遍存在着辩诉交易的相关制度,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在程序上予以简化,并在实体上从轻处理。我国不宜全面移植辩诉交易,应当借鉴其合理内核,打破现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划分,重构我国的认罪案件处理程序。

  • 标签: 辫诉交易 认罪 从轻处理
  • 简介:美国辩诉交易制度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刑事诉讼制度,自产生以来就备受争议。对辩诉交易最有分量的批评集中在对这一制度是否违反宪法和社会正义体系上,伴随着这些批评,辩诉交易制度不断吸纳其中的合理成分,充实和完善自己。研究辩诉交易的争论,可以看到辩诉交易制度不断自我完善的轨迹。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争论对于我国能否引入这一制度也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 标签: 辩诉交易 宪法权利 正义 刑事诉讼
  • 简介:辩诉交易起源于美国,晚近出现了意大利式、德国式的辩诉交易,但由于两大法系在法律传统、诉讼理念、制度等方面的差异,移植到大陆法系国家的辩诉交易制度在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制约机制等方面与美国的这一制度有明显的不同。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辩诉交易制度,个别地方法院却已经有采用辩诉交易方式结案的实践。①这种做法迅即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关于辩诉交易采用与否的探讨,亦成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研讨的应有内容。经过考察辩诉交易的缘起、特点、存在环境及利弊之后,结合我国实际及当前司法改革的目标、策略,笔者不得不审慎地说,我国目前不适宜引进辩诉交易制度。一、我国目前不宜采用辩诉交易制度的理由辩诉交易制度对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的积极意义,已经并正在为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所证实。但我国目前尚不适宜采用辩诉交易制度。第一,以辩诉交易方式审结案件,于法无据。以辩诉交易方式办理案件,既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高法”和“高检”也不曾部署或安排过辩诉交易的工作试点,个别地方法院的这种做法,显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有人说,这是司法改革的尝试。笔者认为,司法改革,不仅必须在既定的目标下,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而且应该全国上下一盘棋。任何以司法改...

  • 标签: 不宜采用 交易制度 辩诉交易
  • 简介:本文对现行《证券法》有关内幕交易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评析,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 标签: 内幕交易 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
  • 简介:网上交易犯罪是一种经济利益驱动型犯罪,其犯罪成因可通过经济犯罪基本模型进行研究。作为常见的经济犯罪成因分析模型,犯罪成本收益理论认为:网上交易犯罪与犯罪预期收益有关,犯罪预期收益越大,犯罪越可能发生;与直接成本、心理成本、道德成本、竞争成本等间接成本有关,成本越小,犯罪越可能发生:与犯罪被惩罚的概率有关,概率越小,犯罪越可能发生;与被发现犯罪被惩治因数有关,已发现犯罪受到惩罚的概率小,其犯罪可能性也越大;还与个人心理恐惧常数有关,心理恐惧常数越小的个人,其犯罪概率越大。所以,可通过犯罪收益、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机会成本、侦查措施、个体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控制犯罪。

  • 标签: 网上交易 犯罪原因 犯罪成本
  • 简介:随着金融市场不断的发展,证券犯罪也呈日益严重的趋势,作为证券犯罪的一种,证券内幕交易行为是一种在证券市场上经常性的犯罪行为。内幕交易主体的认定是刑法领域认定内幕交易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刑法》及《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主体的法律规定尚存不足之处。通过内幕交易罪主体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完善关于证券内幕交易罪的立法,使立法更具明确性、刑法设置更具合理性、刑事司法更具正当性。

  • 标签: 证券 内幕交易 主体
  • 简介:我国法律把行贿与受贿同时列为非法行为。这样,在追究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时,就会将行贿者与受贿者逼到同一“战壕”里。他们只有同守共盟,同心协力与政府对抗、与法律对抗才能共存。这无形之中增加了查办案件的难度,致使贿赂犯罪“黑数”大量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运用“作证交易”,即以减少对行贿者的追究来提高侦破贿赂特别是受贿犯罪的效率。尽管我国刑法对“作证交易”没有作专门规定,但笔者认为,它符合司法经济和司法效率的要求。

  • 标签: 交易适用 作证交易 行贿人作证
  • 简介:融资租赁交易是以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当事人的两方交易,三方结构安排不利于厘清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有违。融资租赁交易的权利构造可以设计成“所有权+用益物权”模式,也可以设计成“所有权+租赁权”模式。这两种模式都体现了所有与利用的分离,但就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利用而言,前者属于物权性利用,后者属于债权性利用。两种建构均须公示租赁物之上的权利负担和物权变动,只不过“所有权+用益物权”模式中,公示的是租赁物上的他物权,间接公示租赁物上的所有权;“所有权+租赁权”模式中,公示的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但这一公示又不同于不动产权利的公示,仅具对抗效力,相关制度应在“声明登记”模式之下去设计。

  • 标签: 融资租赁 三方结构 动产用益物权 物权公示 登记对抗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