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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版权上的技术困难法律是正义的执行者,但是,法律是一套复杂的体系,有等级不同的规则、执行机构来组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作为正义的供给者,也如同一个"企业",它的产出是规则,是一个层级组织,并且我们推论,它的生产能力以及企业的边界有许多制约因素:(1)市场范围,如同亚当·斯密的有争议的定理,"分工的分化程度受制于市场范围";(2)生产技术,如同新古典经济学所揭示的,企业是一个技术函数,可以通

  • 标签: 版权保护 市场范围 原作品 分化程度 古典经济学 执行机构
  • 简介:职工是生产的发展第一要素,一个企业要生存和发展,最根本、最基础的就是要拥有一支稳定而有力的职工队伍。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和稳定对任何一个企业都至关重要,对企业生存和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困难企业本身就存在各方面问题,做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及时有效化解职工矛盾,进行有效的心里疏导,利用晓之以礼,动之以情的调解方法把职工的心理问题理顺,压力舒缓释放,稳定职工队伍,保证困难企业的和谐发展。

  • 标签: 困难企业 队伍稳定 心理疏导 和谐发展
  • 简介:面对一场历史罕见的金融危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没有坚定的信心和敢于战胜困难的勇气至关重要。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加强作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凝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迎难而上,共克时艰。

  • 标签: 作风 人民群众 金融危机 领导干部 党员干部
  • 简介:近日,有投资者爆料称互联网金融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已经停止兑付。消息一经传出,该平台代言人某明星的微博即遭到网友"轰炸",投资者纷纷留言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了解,"东融在线"成立于2015年7月,号称是"高效、透明、诚信的互联网投融资服务平台"。

  • 标签: 金融平台 赔偿责任 投融资服务 投资前 连带责任 出资者
  • 简介:一、引言20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在我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一直处于主流地位。[1]根据传统的四要件说,'任何一个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2]所谓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有罪过(包括故意或过失)。其中,有些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或动机。不同国家的刑法学者对犯罪主观方面有不同的称谓,

  • 标签: 主观要件 克服犯罪 困难特殊
  • 简介:本刊讯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完成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全面落地见效,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 标签: 司法改革 调研 贵州 周强 “五位一体” 人民法院
  • 简介: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陈德敏、司令员张庆黎等领导同志,带着兵团党委、兵团对广大军垦职工的关怀和厚爱,分别深入到基层团场以及部分企业,看望、慰问特困职工和下岗工人,并致以节日的问候。

  • 标签: 兵团 张庆黎 企业 领导 等同 下岗工人
  • 简介: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多方面因素在求职中往往面临着更多的就业困难。其中,就业竞争力成为他们决定其能否顺利就业的关键因素。本文通过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求职现状分析、特征归纳,探讨以"一体两翼"的培养策略来实现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提升。

  • 标签: 就业竞争力 一体两翼 培养模式
  • 简介:6月23日,由上海市公证协会、法国大陆法系基金会、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主办,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承办的“特殊困难群体的公证法律保护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来自法国大陆法系基金会、公证人高等理事会、

  • 标签: 法律保护 困难群体 公证人 上海市 大陆法系 培训中心
  • 简介:<正>(200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4次会议通过2005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7次会议通过修订2005年4月5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第三条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 标签: 诉讼费用 诉讼权利 法律援助 请求赔偿 近亲属 诉讼行为
  • 简介:一、问题的由来2005年3月11日,孙某与王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王某向孙某转让某房屋,房价为203万元。签约日首付定金20万元,余款用银行贷款支付,在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完毕时支付。同日,孙某将定金20万元给付王某。其后由于银行贷款政策发生凋整,致使孙某向银行申请办理房屋贷款未果。孙因无法实际支付剩余购房款项,遂向王某表示解除合同,王某拒绝后,孙某于2005年9月诉至法院.以合同订立时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为由,要求判令解除与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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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最近,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4】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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