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中杰出的政治家和法学家,是新中国人民民主法制事业的开拓者与奠基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董必武提出了一系列较为系统的法制思想。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宝库。特别是他关于执政党、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法制三者之间关系远见卓识的深刻见解,很好地兼顾了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制的相对独立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法制建设。董老关于执政党、人民和法制辩证关系的认识与“三结合”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一脉相承。在当今建设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认真总结和深入学习董老的这一法制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简介:当前,我国风险规制领域公众参与正处在参与不足与参与过度的困境,这实则暴露出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形式化。针对这一问题,主流法律学者主张应当通过利益组织化建构所谓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来解决公众参与形式化的问题。从理论渊源上考察,公众参与的利益代表模式遵循多元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强调通过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竞争、博弈来对风险规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这种公众参与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在现代社会中,民主的实质是协商论辩而非对抗妥协,因此在风险规制参与模式上应当向协商转向,建构一种以协商民主为理论基础的风险规制公众参与模式,借由多元主体的协商对话来强化公众参与,克服公众参与的形式化,最终塑造风险规制决策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