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被告人王学宝和被害人李春均系某市广播电视大学95(1)工民建班学生。1996年7月18日中午,李春邀请王学宝等三人到其宿舍打扑克,在打扑克的过程中,因王学空手中多一张牌,王、李二人先发生言辞争执,继而相互扭打,后被同学拉开。四人继续玩扑克,王学宝显出不服气的样子,李春见状很生气,朝王学宝挥手就是一拳,被王让开,王学宝随手回了一拳,打在李春左头部,并将李春的眼镜打落在地。片刻,李春倒在床上,眼往上翻,不省人事。王学宝等人见状.立即叫车将李春送某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某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确认:李春系头部外伤诱发右额叶软脑膜先天性微小动脉瘤破裂致珠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当日下午
简介:多数杀人案件,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都精心策划,制造被害人意外事故死亡的假象,企图误导侦查方向,逃避法律制裁.武穴市地处长江之滨,常有伪装溺水死亡案件发生.本人经办的陈××被杀案比较典性,现报告如下:1982年5月1日,湖北省武穴市某村水塘内发现一具女尸,经村民辨认,死者系某中学女生陈××(15岁).4月30日晚陈到校上自习未归,随报案.尸检见:头面部有大量泥土,双耳、鼻、口底内有大量泥土,翻动尸体时口鼻腔有水性液体流出;左眉上方有6.5cm×4.0cm表皮挫伤.解剖见:左心室前壁及心外膜有少量血点,心腔血液暗红色流动性,肺体积增大,肺浆膜下有少量点状出血;气管、左右支气管及部分细气管内有大量黑色泥砂颗粒;颅骨未检出骨折,但左顶部帽状腱膜下有6.0cm×5.5cm出血;胃部有少量食物和大量积水;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深达基底部;子宫内有2个月的胎儿.检验结果证实,陈××确系生前落水,溺水致死是意外事故还是谋杀,两种可能都有.
简介:2005年6月28日,在挖掘机轰轰的操作声中,西安市长安区杜陵镇附近的西柞高速公路施工现场,一座唐代古墓兀然呈现.然而,面对不期而遇的沉睡千年的文物,施工人员并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而是把被挖掘机毁坏的古墓内的文物偷偷转移一空.当文物部门和公安部门接到举报,赶到施工现场追查后,已被藏匿的几十件文物才终于被收缴归公.但此时,这座较高等级唐墓中还有一些文物已在施工中严重损毁,永远难以复原了……
简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49条的规定,来源国、文化上的发源国及考古和历史上的来源国,在为人类利益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可以对"区域"内考古和历史文物行使优先权。公约签订之时,水下考古方兴未艾,水下文物的保护尚未受到缔约国的重视,所以本条对于优先权的主体、内容以及优先权与相关权利的关系的规定比较模糊。随着近年来水下考古活动增多,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区域"内考古和历史文物优先权的相关问题。"优先权"的主体是来源国,指的是对考古和历史文物的发源地行使主权,且与文物存在文化、历史和考古上的联系的国家;优先权包含取得和处置的权利,其理论上可以与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海底管理局实施的保护制度并行;另外,来源国在行使优先权的时候,无需考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3条第3款中"可辨明物主"的权利和打捞者取得报酬的权利,可按照其国内法处理国家优先权和私人权利的关系。
简介:文物由于具有稀缺性被视为保值增值的上佳投资品,因而其跨国流转日益频繁,不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被盗掘或盗窃后进八国际市场交易。不法分子利用各国所有权取得的种种歧异的规定,将非法获取文物的所有权“漂白”后转手给善意购买人,而最后的纠纷往往在原始所有人与善意购买人间发生。在相关国际公约在解决此类纠纷存在不足的情况下,应从国际私法法律适用的角度探讨解决上述问题的现实可行的方法,即:扬弃“物之所在地法”既有原则,引入文物最初来源地法,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一套更具灵活性和综合性考量的法律适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