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中国社会城市化、人口结构转变、劳动力市场转型、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等一系列结构性因素的变化,一个伴生的新词汇"蚁族"应运而生。所谓"蚁族",是"80后"一个鲜为人知的庞大群体——"大学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指的是毕业后无法找到工作或工作收入很低而聚居在城乡结合部的大学生。本文主人公姬晨光就是其中一分子。与绝大多数不畏困苦勤勤恳恳执着地开创未来的"蚁族"不同的是,这个在亲朋眼中的"潜力股"大学生,为提速人生"幸福指数"。公然以侵害他人作为发财捷径。2010年1月26日,河南省沁阳市检察院以抢劫、抢夺罪对姬晨光等人提起公诉。随着案情的明朗化,人们再次把关注的目光,聚焦到"蚁族"的生存状态而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
简介:"五族共和"说在辛亥革命后的正式提出,并非个别领导人的民族、宪政观念的忽然转变,而是清末以来立宪派、革命派在民族宪政观论争上几经交锋、对话后所达致的产物。孙中山与南京临时政府虽然提出五族共和主张,但终因南京临时政府的存续时间过短而无力贯彻,倒是继之的北洋政府,在民族治理和相关宪政制度架构上基本采取了"五族共和"的宪政政策;而辛亥革命后南北和议清帝退位,虽然以前常被认为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性的体现,但在当时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安定,起到了相当的积极作用,且更是五族共同缔造共和的最生动彰显。五族共和的宪政实践,是清末立宪以来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的民族治理转型和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继续,但并未彻底解决这一宪政难题。
简介:一、序言在最高人民法院隆重推出案例指导制度的大背景下,中国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司法判例制度进行了广泛的讨论。①笔者亦有幸参与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教授主持的教育部2010年重大攻关课题'法治国家建设中司法判例制度研究',承担'德国司法判例制度'部分的写作。在此过程中,笔者查阅了大量的德国裁判书,尤其我所熟悉的刑事领域的裁判书,并且翻译了两个已经成为司法判例的刑事裁判书(附于文后)。笔者选择翻译的这两个裁判书,既具有权威性,也具有代表性。首先,第一个裁判书出自联邦宪法法院,第二个裁判出自联邦普通法院,这两个法院在德国的法院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其刑事裁判书也因而最有权威性;其
简介:目前,国资所仍占我国律师事务所总数的近70%,河北省现有国资所305家,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74%,因此,国资所如何改革,直接关系到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工作改革的深入。尽管国资所具有特有的有利条件与优势,但确实也面临着一些严重的问题。本文拟就国资所面临的困难作一分析,并尝试提出对该问题的看法。一、对国资所竞争乏力、发展艰难原因的剖析(一)国资所管理制度落后,人事制度过紧,管理不够民主,律师事务所的自主权没有得到足够尊重,缺乏生机与活力。(二)分配制度单一,缺少积累,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缺乏有效保障。同时,国资所产权不清,制约了律师对律师所的归属感。目前国资所产权不清主要表现在:(1)国资所国家投入资产范围、数额不清,所内积累中国有资产占有的份额不清;(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体目标不明确;(3)司法局作为国资所中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收取投资回报方式不明确,出资人管理权限不明确。在这种模糊不清的产权制度下,国资所无论国家是否投入或投入多少,国资所积累下的资产实际上全部归国家所有,而国资所律师的后顾之忧如养老、医疗、住房等,国家概不负责,这就造成国资所与合伙所之间竞争不公平。当前这种产权制度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