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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个结果
  • 简介:关于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模式选取的意见观点不一,阻滞了改革的深化推进。经对S省A市五个县区法院的实证考察发现,现行审执配置模式下,“重审轻执”观念盛行,审执工作质效欠佳,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司法满意度偏低。回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关于审执权力配置的改革实践,均未能有效破除执行难和执行乱难题。借鉴域外审执配置经验,提出审判权与执行权实质分离的改革模式,并从权力属性差异、审执质效提升、人力资源优化、司法公信树立、司法廉洁保障等多个角度作应然性论证。

  • 标签: 审判权 执行权 实质分离 路径选择 司法改革
  • 简介:结合基层信访治理困境和国家政治行政运行,分析信访制度的运行过程和功能定位。把信访案件分为政策在位型信访、政策缺位型信访和无理型信访,将信访制度的功能分为国家意志表达的政治功能和国家意志执行的行政功能。不同类型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信访功能定位的侧重点有差异。政策在位型信访和政策缺位型信访是当前信访案件中的主流,无理型信访是信访案件中的支流。信访制度法治化改革中的主要矛盾在于,如何有效应对政策在位型信访和政策缺位型信访,以此为基础理顺信访的政治功能和行政功能,探寻法治化改革路径,适应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变化。

  • 标签: 信访类型划分 功能定位 主要矛盾 法治化改革
  • 简介:1982年《宪法》将我国狭义法律类型化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但由于所分之主要类别“基本法律”内涵不明、范围不清,不可定义,因而这种类型化的方式和结果给我国法治建设带来多重困局。在全面实施宪法、大力树立宪法权威的今天,通过修改宪法化解我国狭义法律类型化困局,已是当务之急。摒弃“基本法律”概念,将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分类概括为“宪法性法律”并列举其范围,是化解类型化困局的首选路径。

  • 标签: 狭义法律 类型化方法 类型化困局 化解路径
  • 简介:传统智慧财产虽承受着儒家文化与道家文化双重负面评价,被视为末道小技,难登大雅之堂,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文化中智慧财产之缺席或不发达。本文于还原历史之前提下,比较中西文化异同,探究传统智慧财产之主体分类并解析其内在价值理念与法权设计,力图为今时之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提供有益借鉴。

  • 标签: 传统智慧财产 主体类型 价值诉求 法权构造
  • 简介:目的探讨高坠伤人体骨折分布及颅骨骨折类型特征差异.方法收集高坠死亡案例128例,根据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尸体剖验及损伤分析,明确躯体初始着地部位与骨折分布及颅骨骨折类型情况.初始着地部位包括下肢、上肢及躯干、头部,骨折部位分析包含颅骨、肋骨、上肢骨、下肢骨、骨盆,颅骨骨折类型包括粉碎性骨折、线性骨折、凹陷性骨折、穿入性骨折.结果不同的初始着地部位高坠伤骨折分布存在差异,当初始着地部位分别为下肢、上肢及躯干、头部时,最常见的骨折部位分别为下肢骨骨折31例(100%)、肋骨骨折48例(92.31%)、颅骨骨折43例(95.56%).总体骨折发生率以肋骨骨折最高(77.34%),其次为颅骨骨折(60.94%).颅骨骨折中发生率最高的为线性骨折(76.92%),其次为粉碎性骨折(15.38%).结论高坠伤不同部位着地造成的人体骨折分布存在差异,总体以肋骨和颅骨最多见;颅骨骨折类型以线性骨折最为常见.

  • 标签: 法医病理学 高坠伤 骨折 颅骨骨折
  • 简介:我工作的第一家公司是个大集团,公司的茶水间很大,每天早上刚到办公室的那半个小时,士们喜欢泡绿茶,茶水间很是热闹,男女士们喜欢泡花茶。每次洗杯子时,他们总是把杯子里前一天的茶叶,还有枸杞、红枣等,直接往水槽里一倒,不一会儿,水槽就堵住了,于是有人开始大喊:“清洁阿姨,过来啊!”

  • 标签: 教养 大集团 办公室 绿茶 公司 杯子
  • 简介:劳动关系较之一般的契约关系更着重双方信赖利益。对于诚信原则在劳动法中的适用范围各国尽管尚存争议,但大多均肯定其价值。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亦有明文规定。但无论是诚信原则概念本身的不确定性,抑或从我国司法适用现状的考察,诚信原则均有类型化适用的必要。即在考量劳动法特性前提下,按照诚信原则三大功能的指引,在适用时区分不同的类型进行建构,明确具体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在补充性功能上,注意劳动者附随义务划定的边界,不能擅自突破法律既定的保护框架。在限制性功能上,应通过精细化阐述或下位原则适用,对判定要素加以说明。在修正性功能上,应遵循维护法律安定性为本旨,例外情况下才适用的原则。

  • 标签: 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 简介:老人跌倒“扶不扶”?数年来成了社会热门话题。有的认为该扶,不扶良心上过不去。有的认为好人难当,弄不好会惹麻烦。有主张先留证据,立此存照,然后再扶,以防意外。最近,又冒出个“扶老人险”,引发舆论的关注。“究竟是为好人撑腰,还是借机炒作”,舆论也是众口不一。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

  • 标签: 人性化 老人 舆论 社会
  • 简介:市场思维在高等教育领域扩大化的试练,缘于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及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外部效应、技术性与体制性垄断、信息不对称、机会与结果分配不公平等属性与特征。学生资助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资源以及资源配置方式,能够保障教育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与效率。它是政府补充教育公共物品,应对公共选择的一项重要政府干预制度。

  • 标签: 高等教育市场 政府干预 学生资助
  • 简介:面对全球日益严峻的反恐形式,特别是近两年来频发的暴恐事件,依法反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们生活安定的迫切需要。2014年我国正式启动专门的反恐立法工作,201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通过。回顾中国的反恐立法与实践,此部专门反恐法律的出台具有必要性与必然性。结合联合国以及各国反恐立法的经验教训对我国反恐立法体系的建构与完善有很大意义,亦有助于我国反恐策略选择

  • 标签: 《反恐怖主义法》 反恐法律体系 反恐策略选择
  • 简介:合同对第三人也能够产生保护作用的现象在比较法上不乏其例,但其规范方式则存在不同做法,作为介乎于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的法律现象,只有结合具体法律制度背景才能对其做出有意义的评判。从法律实证的角度看,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未承认合同对第三人的保护作用。由于侵权责任法在保护民事权益方面业已提供了充分的救济渠道,故我国没有引入德国式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的制度需要。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基于其独特的工具价值,可以在对第三人提供超出侵权法的更为便利或优厚的合同保护方面发挥作用,在中国现行法体系下,应当肯定其存在价值。

  • 标签: 第三人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 简介:我国羁押巡视试点及相关实践存在类型单一、规范性欠缺、长效性不足等问题。羁押巡视试点与实践的外生性注定了在我国建设羁押巡视制度不能闭门造车。然而域外羁押巡视制度内容丰富,共性与个性并存,成效与缺陷并存,一时难以作出选择。未来我国羁押巡视制度的建设与其陷入选择上的纠结,不如开放性地尝试国外多元化的制度形式,确立三个层次的目标:近期目标为多元化制度实践的引入;中期目标为国家预防机制的创设;远期目标为羁押巡视中国模式的创建与衍射。同时,以羁押巡视制度的比较为契机,反思新时代比较研究研究方法的有效运用,至少应处理好以下三个关键问题:理论论证与实践试错的关系、实证研究与比较研究的关系以及法律移植与法律输出的关系。

  • 标签: 羁押巡视制度 国家预防机制 比较研究
  • 简介:审执分离体制的构建,要从民事执行的本质出发,以权利救济理论为基础,围绕提高执行效率和规制执行行为设计具体的制度,目的是要在确保权利人实现权利的同时平衡保护义务人的基本人权。如果我们以此作为审执分离改革的基本要求,那么,由法院授权实施型的审执分离体制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 标签: 审执分离 理论基础 路径选择 执行权
  • 简介:我国合伙制度的立法规制以民商合一为基本立法逻辑,但随着《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司法实践中合伙规制逻辑从民商合一转向了民商分立.民商关系之争导致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对合伙制度的定位出现偏差,民商事合伙区分标准的可非议性使得民商事合伙本身的识别产生困难.在我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中应当借鉴英美国家的登记制度构建民商合一逻辑下的统一合伙规制模式,即以登记作为界分点,当事人申请登记为有限合伙的,适用民法典有限合伙之规定.未登记的,统一适用民法典普通合伙之规定.

  • 标签: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识别 登记 统-规制模式
  • 简介:“司法”是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在我国法治体系内特指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行为。司法部作为负责司法行政事务的机构,简单地以“司法”二字冠之,必然与真正行使司法权的机构相混淆。在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厘清司法行政机构的定位并提出为之更名的参考建议,尤为必要。

  • 标签: 司法 司法行政 机构称谓
  • 简介:既有关于现行宪法中"国家所有"性质的研究因未能区分宪法文本中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所有"而未能揭示宪法"国家所有"的真实含义。《宪法》第9条和第10条中的"国家所有"分别代表两种不同性质的国家所有:前者属于"全民所有型"的"国家所有",是全民所有制的组成部分,是宪法的一种价值选择和政治决断,是有待立法形成的制度框架;后者是"非全民所有型"的"国家所有",是属于非基本权利的民法所有权。在"全民所有型"的"国家所有"的部门法实现方面,各部门法应该根据自身的功能、调整范围、方式,运用自身的概念和立法技术自主地进行制度设计。但各部门法的制度设计应该彼此协调,避免冲突,合力助推"全民所有型"的"国家所有"价值目标的实现。

  • 标签: 国家所有 全民所有制 民法所有权 制度框架
  • 简介:根据调研统计分析,'无法可依'的常见情形包括一审错误却结论维持的'歪打正着'型、一审正确却无奈发改的'突发事变'型、应予发回却于法无依的'发回尴尬'型等。法律规范对'二审情境'难以拒绝,在坚持'监督一审'的前提下,更应突显'定分止争'的功能。重构二审裁判方式,应区分程序性与实体性规范。程序性规范具有基础性、独立性与非逻辑性特征,因此程序问题相比实体问题处于基础层次,往往属于二审程序无法自救的硬伤,不应限制发回次数。建议将禁止二次发回的规定的适用范围进行限缩,应当仅适用于因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发回情形。实体性规范体现较强的法律逻辑,对此,现行规定属于'不完全归纳';可以尝试'逆向思维',即立足'假定'推'处理'。在此演绎思维模式中,'假定'部分必须引入'二审情境',从而对'假定'情形进行充分类型化,以演绎逻辑逐一推出'处理'结论。以三要素的具体情形及排列组合,确定'假定'的12种情形,以此演绎12种'处理'结果;'处理'部分又表现出二元性特征,既要对诉争法律关系的结果做出认定,又要对一审裁判正当性做出评价。最后通过合并同类项构建科学的二审裁判方式体系。

  • 标签: 民事二审 裁判方式 缺陷 重构 转型
  • 简介:在现行规范下,案外人权益保障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撤销之诉和申请再审予以实现。案外人的权益在“诉讼前和诉讼中”“裁判后执行前”“执行程序”三个阶段均会受到侵害。于不同的阶段,案外人的救济选择亦有所不同,保障路径的多样化使案外人面临权益保障路径之选择困境。为此,笔者立足于解释论,以“诉讼前与诉讼中”“裁判后执行前”“执行程序”为主线,对案外人救济途径的路线选择进行梳理,厘清不同的案外人可行的救济路径及相互关系。在“诉讼前和诉讼中”阶段,案外人的救济选择在诉讼程序和保障机制中有所不同。在“裁判后执行前”阶段,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救济路径不同,前者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后者为申请再审。并且,《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5条之规定仍有适用的空间。在“执行程序”阶段,案外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案外人仅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和提起确权之诉。案外人不仅对执行标的错误提出异议,亦对执行依据的错误有异议,救济路径表现为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之竞合,案外人只能择其一而不可二者兼有之。

  • 标签: 案外人 救济选择 权益保障 阶段化 经验研究
  • 简介:面对大数据洪流,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反应,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一场商业革命,它打破了传统的经营模式,正以几何级数提升财富的积累.社会学家认为,大数据挖掘会伤害到人类对幸福的感知,电子信息无时无处不准确记录人们的行为轨迹,带给人们的是记忆的烦恼和不能被遗忘的担忧.法学家则形成两类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利用应该受到严格的控制,除传统的隐私保护外,互联网环境下人们更需要一种'不被打扰的权利';另一种观点是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是互联网经济的必然趋势,各国都在争夺数据资源,过多限制数据的利用会错失发展机会.我国刚刚颁布的《网络安全法》从基础设施安全角度出发对个人数据的利用和跨境传输做了限制性规定,而在《民法典草案》中,曾将数据信息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客体,放在了知识产权项下,之后一稿又将其删除,足见对这一问题认识的不确定性.将数据信息作为一种积极趋利的权利还是一种消极保守的权利,立法者也在摇摆不定.本文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出发,分析大数据时代利用数据信息的必然性及规范性,区分个人信息的人格权保护重点和个人信息数据库的财产权保护重点,探讨大数据时代平衡产业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适度立法.

  • 标签: 大数据 个人信息 隐私权
  • 简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经济活动依托互联网展开。互联网提高了跨境交易效率,但同时也把以个人信息保护为重点的交易安全问题提到公众面前。个人信息保护带有强烈的属地色彩,但信息跨境流动使得我们又不得不关注该领域的国际合作。目前,由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差异,导致该领域依靠硬法进行国际合作的障碍较多。因此,从互联网时代软法的受让性和长期以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软法实践两个方面可以看出,选择以软法为路径展开合作的可行性。进而,站在中国立场上提出以软法为路径“软硬兼施、内外联动”的主张,力图明确我国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国际合作领域的可行性路径,发挥我国在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作用,从而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国际合作 互联网 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