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国际上迄今推动电动车经验可知,充电站基础设施不足是其中最大阻碍之一,而根据电动车用户之行为模式,尤其夜间离峰时间在住家充电(私家桩)应为最佳。台湾地区在1995年6月28日制定公布“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用以管理、规范与调和各区分所有权人于公寓大厦使用之权利义务,并且在2009年“民法物权编”修正时修订“民法”第799条,以及增订第799-1条、第799-2条等不动产区分所有权相关规定。考虑现代城市发展中关于电动车充电装置于(私人领域)公寓大厦之停车空间内设置,并借镜美国加州《民法》规定,分析探讨电动车充电装置未来推展设置于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享部分时相关管理使用与规约限制之范围等,不仅有助现行法令适用厘清,而且能更加完备电动车法令制度。
简介:被告人杨新,男,21岁,1998年5月19日凌晨,窜至其所在的某饲料厂办公室,趁室内无人之际用铁棍撬开厂长办公室行窃,未找到现金,即将放在抽屉里的几张欠款条带走。欠款条总额为69万元,系当地养鸡个体户陈欠厂方饲料后打的欠款条。杨渝到欠款条后,即想以此换钱,于是找到养鸡个体户张辉说:“我把你欠饲料厂的欠款条偷来了,你给我钱,我就把它烧掉。”张看了一下欠款余(欠款总数为5500元)就同意了,给了杨新1200元,杨随后将张的欠条烧掉。对于被告人杨新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应如何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此案显然不能定盗窃罪。理由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是财物,即有形财物和有价支付凭证,而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