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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政府在药品监管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在我国的药品监管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监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回旋之门”。在未来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信息通报制度,药品标签和说明书制度,构建以许可过程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企业应担负首要的而且是终极性的责任,药品监管机构应承担第二位的监督性的补充责任。并应通过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基金的方式,将不良反应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分数化

  • 标签: 药品监管 药品不良反应 政企关系 责任 基金
  • 简介:<正>瘦高的个儿似乎弱不禁风,谈吐文雅而拘谨分明像个乡村教师。面对这位通州市十佳政法干警,记者一时还真难以想象他偏有化干戈为玉帛的能耐:自他上任以来,新坝乡没有发生过一起“民转刑”的案件,没有发生过一起恶性事故,没有一个村民越级到乡以上政府部门上访、叫屈。他叫杨国云,是通州市新坝乡的司法助理员。

  • 标签: 杨国 司法助理员 通州市 玉帛 政法干警 乡村教师
  • 简介:“快三年了,弟弟终于可以瞑目了,感谢所有帮助我们的人!”2007年5月中旬,当李金花拿到判决书时,她含着泪喃喃自语。对李金花而言,弟弟李胜利的死亡情景是那样的清晰可见。

  • 标签: 杀人事件 警察 周口 判决书 死亡
  • 简介:本文主要探讨巴迪欧的事件哲学中的基本概念和核心命题,以此揭示事件哲学的理论基础。巴迪欧认为,事件主要存在于事件场所,事件场所部分处于情境中。海德格尔追求的存在之真理及其场域是普遍的、稳定的和常规的,而与之相对立的是特殊的、不稳定的和非常规的,巴迪欧将这种非常规的多元称为事件场所。巴迪欧将集合(情境)与幂集(情境状态)之间的差异,融入对存在的理解中,并根据存在在情境与情境状态中的表现与再现的形式不同,将其分为常态、赘生物与奇点三种类型。奇点反对赘生物和常态,它可以被表现却不能被再现,它属于情境,是一种元素,而作为子集不能被再现于情境状态中。它是历史存在的本质属性,尤其是事件场所的本质属性。事件场所与情境中的奇点,即独特的多元密不可分。但不是所有的情境中都能够有事件场所,巴迪欧将情境分为自然情境、中立情境和历史情境三种类型,只有在不稳定的历史情境中,事件才有可能显现。事件由其所在的事件场所与自身共同构成,它是不可在情境中显现的元素,但又超越了情境中的运算方式,虽不能被计为一,但也不能归为零,它呈现出一种“超一”的姿态,与情境相关却超越了情境,而这一切构成了具有独特性质的事件事件是真理的起点。真理是情境的无穷子集,包含着无穷无尽的踪迹。真理是难以察觉的,它在知识里凿洞。巴迪欧借助保罗·科恩的数学概念“脱殊”,说明真理是被假设完整的脱殊忠诚程序所积极调查的那些项的再集合。真理不符合语法规则,正如事件不符合情境规则一样。他还借用科恩的“力迫”证明法,证明真理的存在。他将真理的生成绘成一幅复杂的“存在的十字架”图式,以此描述真理生成的脱殊途径。这是一幅真

  • 标签: 巴迪欧 事件哲学 理论基础 存在类型 情境类型 真理程序步骤
  • 简介:台湾学者邱联恭教授提出了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理论,家事事件程序交错适用诉讼法理和非讼法理是必要的和可能的,通常有三种情形。家事诉讼与非讼的集中交错以裁量权和对审权为中心。家事审判职权主义的特征使它与非讼程序有着某些相统点,因此家事诉讼事件可以一定程度的非讼化。

  • 标签: 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 家事事件程序法理 非讼化
  • 简介:诉讼事件非讼化,发挥非讼程序简易、迅速、灵活的特点,可以节省劳力、时间及费用,且法官职权介入较深,有助于公益之维护,能满足人们对解决现代类型纠纷的程序要求.诉讼事件非讼化的研究在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已越来越受到关注.

  • 标签: 非讼化 原因 界限
  • 简介:<正>犯罪事件的特定关联论是刑事侦察学理论上的一个新课题,它的提出是有其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有其本质属性,其本身的运动受这种本质属性的支配和制约.犯罪,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现象,在每件具体的犯罪事件中都有影响犯罪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固有因素.从刑事侦察学的理论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看到所谓犯罪事件的特定关联性是指:存在于犯罪事件之中的固有的内在规律性,具体体现在犯罪事件中人、事、物三者和他们的互相联系中.这种犯罪事件的特定关联性在刑事案件中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并且

  • 标签: 犯罪事件 关联性 刑事案件 犯罪分子 本质关联 犯罪原因
  • 简介:在我国刑法理论上,故意或者过失是犯罪成立的主观要件,把无罪过事件作为不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因而不构成犯罪的排除事由,从正反两个方面确认了我国刑法中的罪过原则。

  • 标签: 无罪过事件
  • 简介:一、美机侦察飞行和降落的非法性(一)专属经济区上空不是为所欲为的“国际空域”专属经济区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经过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它已成为一个被普遍接受的新海洋法制度。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一个海域;…….

  • 标签: 中美撞机事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美国 侦察飞行 间谍飞机 主权豁员
  • 简介:在目前利益多元、矛盾激烈、诉求途径有限的情况下,在矛盾双方或多方之间展开对话是寻求根本解决群体性事件办法的必经之路。而对话的本质是沟通、协商和理解。展开对话就是给予双方沟通的渠道,通过协商达到最小损害的结果。对话以合法、诚实、互信、守信为原则,以理性、合法、不超越底线为条件。不同的事件需要不同的对话主体,不同的对话主体会产生不同的对话效果。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对话具有多种功能和类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巧妙地运用对话,以实现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效果。

  • 标签: 群体性事件 对话 现场处置
  • 简介:重要的历史事件均需借助媒体而成为事件,而"意见领袖"的声音,对事件的传播产生了较大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既是"意见领袖"自身能力因素的综合体现,也是人类社会一种理性的判断和选择活动,同时折射了公共事件、"意见领袖"与媒体的共生共存的关系。

  • 标签: 公共事件 意见领袖 影响力
  • 简介:权利仅能作为过错侵权责任的保护对象,而不能作为责任的发生基础。过错侵权责任的出发点在于所有权人自负其责,故其发生基础通过评价性的“归责”而体现出来。归责最初是一个统一的概念,但在德国法中,它却通过“违法性”和“有责性”之区分而被进行了概念建构。这种建构产生了诸多困难之处,因此更好的方式是将“归责”重新作为一个统一概念,并将“义务违反”作为过错责任发生基础和归责的核心,《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解释也应体现此种发生基础。

  • 标签: 侵权责任 归责 违法性 有责性 义务违反
  • 简介:<正>读了《是‘过失伤害致死’罪,还是意外事件?》一文后,有点不同看法,提出与牟耀南同志商榷。一、从刑法的因果关系看,牟文认为邱的死亡“只是特殊情况下偶然出现的一次意外事件,并不具有刑法理论上的因果关系。”从事实看,孙德财在厮打中,用力一推陈宝荣,“陈向后退,绊倒邱,并坐在邱的肚子上,当时邱只感到小腹有些疼痛,也没在意,及至晚间疼痛加剧,经转送到县医院诊断为小肠穿孔破裂,粪便泄于腹腔内,造成腹膜炎并发症而死。”能说邱的死亡与孙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吗?孙虽然不是出于故意,但邱的死亡确系他的不法行为用力一推

  • 标签: 过失伤害 意外事件 因果关系 肠穿孔 刑法理论 特殊情况
  • 简介:“躲猫猫”事件真相大白后,暴露出牢头狱霸为所欲为、欺凌他犯的狱政管理软肋。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妥善解决监狱罪犯参与警察管理的问题迫在眉睫。在明确罪犯参与警察管理存废的基础上,对罪犯参与警察管理进行角色定位,加强对参与警察管理的罪犯的监管教育,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和改造质量。

  • 标签: 监狱 以人为本 狱政管理 罪犯改造
  • 简介:在社会系统稳定因素及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的基础上,构建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指标体系,并通过建立指标权重模型,运用管理学定性、定量等研究方法,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

  • 标签: 群体性事件 预警 指标体系
  • 简介:环境受损与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着紧密联系。本研究以新世纪以来浙江省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分析对象,概要描述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概况、主要特征以及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详细分析了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四大关键原因。在此基础上,就未来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预防进行了深度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 标签: 环境受损 群体性事件 环境群体性事件
  • 简介:编者提按:知其然易,知其所以然谈何容易!但惟有知其然方能更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此所以尤为犯罪学之重要课题.犯罪何以发生,从来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此处文章大胆重提"人格罪因论",并以此为出发点对于"犯罪人格"的构成与形成因素作了尝试性的探讨.文章对"引发式"理论的制度价值予以肯定并分析论证,力求为犯罪控制或犯罪抗制的更高效率与效果提供思路.论难题于平易之中,寓深意于淡写之笔,颇有"引发"之功.

  • 标签: 犯罪原因 犯罪学 人格罪因论 “引发式”罪因论
  • 简介:近年来我国个体极端犯罪频繁发生,个体极端犯罪正成为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现实威胁之一。社会转型期中的各种矛盾、压力是导致个人极端犯罪的外在因素,犯罪人的人格缺陷是个体极端犯罪产生的内在原因。个体极端犯罪的动机类型有:谋求经济利益;厌世自杀;报复特定对象;报复社会;激情型;制造个人影响,寻求刺激;复合型动机等。

  • 标签: 个体极端犯罪 发生机理 动机类型
  • 简介:以难办案件为视角切入,具体从“许霆案”、“吴英案”等案件的量刑失衡展开分析量刑失衡发生的原因。量刑失衡发生的原因包括宏观和微观原因,立法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制定两个意见作了初步的努力,各地也积极试验,但效果有待实践检验。仅有量刑指南是不够的。量刑应适时对政治、政策和民意进行回应。合理的裁判结论必须通过法律解释和裁判说理来支撑。从制度上克服量刑失衡的具体构想,具体包括理论先行,完善立法,改进司法和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

  • 标签: 难办案件量刑失衡量刑指南 政策 制度
  • 简介:本文从《人民日报》披露的“衡阳贿选事件”相关信息出发,结合湖南人大网、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网等网站所发布的与“衡阳贿选事件”相关的资料,对“衡阳贿选事件”的事实状况进行了全面和系统地深度整理,梳理出一些更为完整的关于“衡阳贿选事件”的重要信息和资料。基于这些深度挖掘的信息和资料,本文详细地论证了《人民日报》对“衡阳贿选事件”定性为“三个挑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以及对党纪国法的挑战)的正当性依据。继而本文又全面和系统地分析了“衡阳贿选事件发生的可能存在的各种成因,指出了“衡阳贿选事件”可能导致的需要学界和决策层高度关注的“宪法危机”问题。与此同时,本文又从我国现行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出发,对如何在法律上妥善处理“衡阳贿选事件”在对人、对事两个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和建议。作者强调,一定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科学严谨地处理“衡阳贿选事件”所引发的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通过对“衡阳贿选事件”的善后处理来将坏事转为成反腐倡廉的动力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政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和复杂的反腐败问题的执政能力。

  • 标签: 衡阳贿选事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国家法律 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