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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形式和实质是法治在现代语境中最主要的争论之一,两者对于正当性和个别性问题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回答。然而,遵循纯粹的实质法治或者形式法治都有可能误入歧途。中国的法治发展不应当依赖某种既定的模式,而应该吸收法治中的形式和实质因素,结合自身问题,在法治的刚性与柔性之间找到平衡点。

  • 标签: 形式因素 实质因素 法律个别化 中间路线
  • 简介:限改未改打谁·田夫·(上接第32页)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第一、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该罪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指16岁以上的任何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刑法》第十...

  • 标签: 一般主体 特殊主体 刑事责任能力 见危不救罪 处于危险之中 有期徒刑
  • 简介:当前,关于刑罚目的的理论研究多数集中在刑罚目的以及刑罚目的的实现之上,有多种不同的理论学说。在实际的刑罚立法中,刑罚目的也已实现多元化的发展状态。对刑罚的目的缺少纵向关注是造成了刑罚刚性进一步流失的重要原因。刑罚动态运行中出现刑罚目的的偏移与刚性流失的症状,而刑罚分隔化运行是这一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刑罚纵向运行的融贯技术与制度保障的确立和完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选择。

  • 标签: 依法治国 刑罚 刑罚目的 刑罚刚性 刑罚分隔化
  • 简介:新三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但是,除《证券法》第39条提到了"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外,《证券法》对新三并没有具体规定。我国现行《证券法》遵循了"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而新三市场不是主板,它具有特殊性。因此,新三市场难以适用《证券法》,甚至一旦适用了《证券法》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碍新三市场的正常发展。《证券法》对新三市场的某些制度(尤其是做市商制度)的运行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这是行政法规或规章克服不了的。我国应该通过修改《证券法》以及制定一部单行的证券法特别法——《全国股转系统监督管理法》,为新三市场的相关制度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但从长远看,我国《证券法》应以"多层次资本市场逻辑"和"交易逻辑"取代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以实现逻辑的转换。

  • 标签: 全国股转系统 做市商 多层次资本市场 证券法
  • 简介:完善退市程序具有保障退市机制的公正实现、维护市场主导性、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效率的价值。境外成熟创业市场的程序监管的集中性,程序执行的阶段性和退市后去向的多样性几个特征,可以为我国所借鉴。我国现行退市程序行政力量过度干预、程序时间冗长、不禁止借壳重组、复核制度流于形式、退出渠道不通畅。我国创业退市应弱化行政干预、缩短程序时间、完善复核制度、疏通退出渠道。

  • 标签: 创业板 退市 程序
  • 简介: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的建立已箭在弦上,被管理层列入正式工作议程。国际的建立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拓宽了资本市场的投资渠道,为红筹股公司的回归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扩大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但在国际的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的法律规定仍存在不足,本文运用了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了美、日、英等国外证券市场中国际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提出了我国建立国际的相关建议。

  • 标签: 国际板 红筹股公司 公司治理 IPO C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