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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是法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法官面对个案理解、解释、适用法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应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并根据案件事实衡平个别正义.法官之所以在司法过程中发现法律,乃是因为法律适用就是法律解释,没有法官对法律和事实的理解,就不可能有法律适用.依照法治原则,发现法律首先应从法律正式法源中去寻找,只有当正式法源中没有明确标准或虽有标准但该标准与个案正义严重背离时,才在非正式法源中寻找可以接受的答案.

  • 标签: 法官 司法过程 法律发现 法律适用 法源 法学方法论
  • 简介: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前奏,法律发现能贯彻形式法治观的根本原则和精神,并阻止实质法治观对形式法治观的颠覆,因而成为法官坚守法治思维的第一步。根据法治思维的要求,法官在运用法律发现方法时,应当把非正式法源纳入正式法源中,把法源纳入整个法律体系中。运用法治思维协调法律发现和其他法律方法之间的关系,防止法官的任性和法律方法的滥用,一方面要用法律发现的结果限定其他法律方法的运用,另一方面要重点加强对法官运用能动型法律方法的限制。

  • 标签: 法律发现 法治思维 法律方法
  • 简介:工业革命以来的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人类的产业活动所引起的,已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国际社会为因应气候变化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缔结了相关公约和议定书,从法律上对气候系统的保护进行了回应。中国在气候保护方面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 标签: 气候变化 全球变暖 温室气体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京都议定书》
  • 简介:<正>1982年4月30日,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经过历时9年的艰难历程;终于以压倒的多数通过了新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人类历史上一场意义深远的“海洋革命”(marinerevolution)。①《公约》第十一部分及其各附件规定了国际海底制度的问题:在人类历史上第二次确认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是人类

  • 标签: 先驱投资者 联合企业 国际海底 深海采矿 矿物资源 新变化
  • 简介:发现债务人财产对破解执行难,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追究拒不履行债务人的法律责任,促使债务人如实申报财产,减少协助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申请人提供线索、债务人申报、法院的搜查与调查、其他国家机关的协助、群众举报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主要途径。为了增强发现债务人财产的能力,应当建立起富有实效性的财产申报制度,应当强化法院的职权调查,应当健全协助执行机制,充分运用搜查手段,继续实施和推广法院在执行中创造的新举措。

  • 标签: 民事执行 债务人财产 发现方法
  • 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对受贿罪的构成及其处罚作了具体的新规定,更为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当前受贿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为司法实践正确处理这类案件提供了法律准绳和尺度.本文仅就受贿罪主体方面的新的变化作一分析.

  • 标签: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补充规定 司法实践 全国人大常委会 犯罪活动
  • 简介:在司法审判中,实用主义法学始终奉行的是“效用”理念。具体来说,以“逻辑”传递着对发现法律的尊重;以“经验”护佑着对创造法律的追求。具体司法策略主要有四点:重视个案权衡而不否定系统司法的整体考量;看重判案结果而不偏执其中的目标选择;主张经验当家而不背离抽象法律原则的取向分析;尊重形式主义但不屈尊为“替补”的心态把握。

  • 标签: 实用主义法学 法律发现 创造法律 启示
  • 简介:<正>近几年,主要西方国家与印度、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发展中国家都注意制订与修订有关公司的法律规定。这种世界范围内的制订与修订公司法,并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它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与资本主义国家国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直接结果。公司以其特有的形式,便于资本的集中与垄断;便于集中和利用新的技术,掌握专门人才,封锁生产技术;便于扩大生产,开拓市场,

  • 标签: 新变化 公司法 国外公司 投资基金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股东会
  • 简介:气候变化是人类当前面临的关乎生死存亡的重大危机。自太平洋岛国帕劳总统托里比翁(JohnsonToribiong)于2011年9月的联合国峰会上呼吁联大向国际法院寻求咨询意见"以确定各国是否有法律责任确保其领土上的任何排放温室气体的行为不会危害其他国家"以来,"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损失损害国际机制"成为历次世界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博弈焦点,终于2013年华沙气候大会上形成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华沙损失损害国际机制,成为了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环境立法领域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本文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客观现实入手,深刻揭示了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所导致的损失与危害的华沙机制的法律属性,将其界定为"气候变化所致损失损害补偿责任",从国际环境立法的角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国家责任理论。

  • 标签: 国际环境法 气候变化 损失损害 补偿责任
  • 简介: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了新证据、新事实,并由此使案情发生重大变化,使案件符合起诉条件,而被害人又没有向法院起诉的,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处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没有就此加以规定,在此,笔者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原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不起诉决定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基于其控诉职能,对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起诉必要的案件不予追诉的处分决定。这种处分是对案件所作的程序上的处分,它只意味着刑事诉讼的终止①。虽然不起诉决定一经作出j就具有终止诉讼的法律效力,使诉讼不进入审判阶段,但这种法律效力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是有区别的。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实体判决,是对诉讼案件程序上的终局性处理。按照“一事不

  • 标签: 检察机关 不起诉决定 新的证据 起诉条件 刑事诉讼法 提起公诉
  • 简介:与几年前、十几年前相比,民事司法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行案件登记制之后,民商事案件数量迅速增加;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后,每个员额法官的工作量也相应地大大增加。如何保证案件质量,是一个十分艰巨的问题。与诉讼中法律适用的问题相比,证据法方面的事实发现和认定的公正性或结果的可接受性则更为重要.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明过程 案件数量 社会环境 民事司法 案件质量
  • 简介:<正>前言瑞典对违法犯罪少年的处理机构,采取的是行政委员会制度,这在我国很早就有过介绍;瑞典与其他北欧各国一样都溲有设立少年法院,达在日本国内也已有所了解。1982年1月1日施行的社会服务法,是将过去我国知道的儿童福利法、禁酒保护法、生

  • 标签: 社会福利 违法犯罪少年 儿童福利 社会服务 少年法院 委员会制度
  • 简介:检察机关依据职权提出抗诉后,在再审中应如何启动并展开庭审程序?检察机关是否应在履行抗诉机关职责的同时充当申诉人的角色?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被申诉方应当如何确定?庭审活动是否应遵循民诉法规定的程序?本文以一案例为研究对象,对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抗诉案件的再审庭审程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标签: 自行发现 民事抗诉 再审程序
  • 简介:中国作为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和全球重要的经济体,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法律作为与技术、经济、行政并行的手段,在各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国虽然有众多的法律有助于控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也有许多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但是现有法律仍然不能满足我国所承担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义务,因而中国需要通过制定新的法律、修改现有法律建立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

  • 标签: 气候变化 减缓 适应 法律体系
  • 简介:2004年10月9日至1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和比较法研究所主办的“中德日法学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主要有来自中国、德国和日本的学者,此外还有韩国、瑞典等国家和地区的学者共近200人,研讨会收到论文(中文、德文、英文和日文)80余篇。

  • 标签: 法律全球化 比较法研究 法学院 代表 中国政法大学 国家
  • 简介:不管从环境问题管理的理论来看,还是经验来看,市场机制相对于命令控制而言,更加适宜作为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作为市场机制的排污权交易和碳税如今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选项,但是由于气候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很难对排污权交易和碳税的优劣做出一般判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我国的国情来看,借助碳税而不是排污权交易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符合我国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利益。

  • 标签: 气候变化 命令控制 排污权交易 碳税
  • 简介:笔迹起收笔的位置特征、起收笔的动作形态特征和起收笔的笔力特征等三个方面的稳定与变化,在笔迹检验中具有重要作用.对其进行研究,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掌握起笔与收笔在书写过程中的表现,从而提高起收笔特征在笔迹检验中的利用率.

  • 标签: 笔迹检验 位置特征 笔迹起收笔特征 稳定性 变化表现 动作形态
  • 简介:应对气候变化的水资源适应性立法是动用国家法律手段、整合公共资源,适应和减轻气候变化对降水以及水资源供给造成的负面影响的基本途径,其实质是现有水资源立法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调整或变革,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气候变化应对层南的具体延伸。水资源适应性立法必须让水资源管理者具有应变意识和风险评估意识。水资源适应性立法应当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通过成本效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实现各种应对措施的适应性、经济合理性与生态性相协调。

  • 标签: 适应性 立法 水资源 气候变化
  • 简介:<正>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面貌已经发生了根本转变。与此同时,发生在农村的刑事犯罪案件也出现了一新特点。首先,刑事扼罪案件,特别是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比例不断上升。山东省1986年查处的农民案犯占全部案犯的70%左右。据统计,1982年济南市所属县(郊)刑事犯罪案件占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

  • 标签: 刑事犯罪 犯罪案件 重大刑事犯 检察机关 违法犯罪活动 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