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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法治与法律解释的内在关联上讲,法律解释是一门追求现代的学问,亦即一门以法治文明为归依,研究如何更好地进行规则治理的学问,一门法官等法律人根据法律进行理性思维的学问。与该现代解释范式相适应的是一种体现合法、明晰、客观、建设特征的理性主义解释观。合法性要求法律解释者的解释不能脱离法律本身所带来的规范性;明晰性要求法律解释者在法律文本的含义十分清楚明确的地方,只需进行认定意义上的解释;客观性要求法律解释者必须避免以个人偏见去代替作为客观实在的法律价值体系;建设性要求法律解释者善意地理解法律文本语言、建设性地解释立法意图。后现代解释学对法律解释的误读,应引起法治论者的高度警惕。

  • 标签: 法律解释 现代性 合法性 明晰性 客观性 建设性
  • 简介:笔迹鉴定结论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而被使用,其根本点就是个人的笔迹与具体人的个性有密切的联系。所谓个性,就是格个人带有倾向性的本质的比较稳定的。动理特征的总和。这些个性心理特征与人的笔迹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赫尔斯坦认为,笔迹是大脑传递给手指的意念,就象指纹一样,世界上没有完全雷同的笔迹。笔迹学家只要对300个书写符号下笔时的用力程度、符号的大小以及笔划布局等进行分析,就可以断定此人个性的基本特征。个性的特点表明,每个人的个性都有区别于他人的特点,这是因为人的个性是个人社会化的产物,它是随着个人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各自在认识事物的水平,从事一定社会活动的能力

  • 标签: 笔迹特征 说明书 笔迹鉴定 人的个性 书写速度 个性心理特征
  • 简介:传统刑法解释学把刑法解释的标准定为主客观。立足于主客观的刑法解释,就是排除解释者主观的干扰和对刑法规范目的的追寻,而获得与刑法规范语言相符合的解释结论。刑法解释从来都不是一个解释问题,而是一个论证问题,现代刑法解释学应将刑法文本融入解释者的价值判断,来消解刑法文本及其所用语言过于僵化的弊端,建立一种基于主体间的刑法解释理论,从而使刑法文本与案件事实有效地对接起来,并以法律论证实现刑法解释结论的可接受

  • 标签: 刑法解释 主客观性 主体间性 法律论证理论
  • 简介:对规范和事实的不同安置,以及由此折射出的对合法与正义的不同态度,构成了西方法学史的全部。但至少到目前为止,纠缠于规范与事实、合法与正义之间的争论似乎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商谈理论中我们发现,只有放弃学术立场上的任何一种“独断”,实现规范与事实、法律共同体与相应“听众”之间的合意,并对合法与正义进行适合法学语境的重新解读,才能最终缓解甚至消除合法与正义(妥当)之间的冲突。

  • 标签: 合法性 正义性 妥当性 合意
  • 简介:由于被认为我国现行宪法体制阻碍了宪法在法院审理具体案件中的适用,有学者主张将合宪解释作为我国宪法司法适用方式。这种主张存在着严重的理论问题,因为合宪解释只是一种法律解释方法,宪法在合宪解释中仅仅是一种帮助确定法律规范含义的辅助工具,在合宪解释中根本不涉及宪法适用。而且,将合宪解释误作宪法的司法适用方式,必然给我们探寻正确的宪法司法适用路径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合宪解释不是宪法的司法适用方式,也难以担当宪法司法适用的大任。

  • 标签: 合宪性解释 宪法诉讼 宪法司法适用 宪法司法化
  • 简介:(原序)本篇系北京法大毕业生涂君身洁所译日本法学博士之名著,于解释法律之方法,阐发精详,本社认为极有参考之价值,特商涂君由本刊按期发表,志此以示感谢。编者译。一,主张社会法学之AntonMenger.谓今日之法律学,为学问中发达最迟者。

  • 标签: 解释法律 解释论 法学博士 社会法学 毕业生 法律学
  • 简介:刑法解释学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然而,这两种解释论,无论是从解释结论,还是从定罪思路看,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差别。人们在具体案件上的争议来源于一些实质的分歧,而与不同的解释立场并无关系。从而,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过是一种学术姿态上的分歧,或者说,是一种口号之争。此外,本文还将揭示,这种口号之争依赖于诸多误解而存在,它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智力资源,还可能对刑事司法实践产生不利影响。澄清这些误解与批判这一虚构的对峙,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必要

  • 标签: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刑法解释
  • 简介:对刑法条文过度解读或是创设解释的刑法解释泛化现象,是对刑法解释底线的一种破坏。刑法解释泛化现象是实质导向目的解释扩张适用所引发的刑法解释危机,违背了刑法谦抑原则,不符合严格解释和合法原则的基本要求。刑法解释应该自我节制,遵循形式解释优先的刑法解释理念、在文义解释所划定的解释活动最大空间内进行,这是刑法解释结论合理合法的基础所在。

  • 标签: 刑法解释 目的解释 文义解释 形式解释论
  • 简介:在诠释学的语境之下,刑法解释是一个诠释的概念,是指正义理念、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的相互对应。刑法解释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体,两者不可缺一。刑法解释的必要,实际上是刑事法治和司法实践的要求,而刑法解释的可能,则是司法运作和实现法治的基础。

  • 标签: 诠释学 刑法解释 客观性 主观性 必要性
  • 简介:本文认为,我国法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立法解释不断发生变化,表明了这一概念内涵的不确定性和外延的不易究尽性,且现行的立法解释也犯了逻辑和语义上的错误。本文还对腐败犯罪构成的特征及分类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现行刑法第93条进行修改的建议:以“国家公职人员”。

  • 标签: 刑法 腐败犯罪 国家公职人员 概念内涵
  • 简介:宪法解释主体理论存有两种,即民主理论与自由宪政理论。本文对宪法的立法解释之是非与宪法的司法解释之是非作了分析说明,认为司法者而非立法者能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宪法。重点对我国宪法解释的制度设计与理论之争及模式选择与建构进行了研究,认为在世界各国通行的三种模式中,立法解释模式与普通法院解释模式实际上被排除在了选择之外,惟一可行的模式就是欧洲模式:建立专门的宪法解释的法院或机构。

  • 标签: 宪法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者 普通法院 三种模式 宪政理论
  • 简介:解释法律,应从文章解释之通则,殆为世所公认。所谓文章解释,即以阐明法文多表示之意思与实质为目的之解释。欲达此目的,应并用文理解释于伦理解释,自不待言,但一般学者,多漠视社会常识观念,主张极端文理解释或极端伦理解释;于是法律观念与社会常识,遂有两相背驰之倾向。夫法律,所以调和实际生活现象者也,解释法律而不顾社会常识观念,则去法律之本旨远矣。

  • 标签: 法律解释 社会常识 解释法律 法律观念 生活现象 文章
  • 简介:治法学者,对于法律之研究,有解释论及立法论之区别。解释论者,以明法律之司法运用、分析疑义、指明要件为当务之急;而立法论者则以立法之得失、法律之目的及其运用之当否为评论中心。故立法论不能离(开)解释论为独立,盖不明法律司法上之运用及疑义之分析并指明其要件之当否,无由探讨法律目的及运用上之当否,即无以说明立法之得失。

  • 标签: 法律目的 司法运用 立法论 解释论 要件 得失
  • 简介:刑法中的当然解释面对的是法律对某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场合,如果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则无当然解释的必要;当然解释包括有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与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在刑法上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是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当然解释的当然依据是法律规范宗旨的预测可能,其具体判断标准是事物属性及人的理性;当然解释的推理过程为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

  • 标签: 刑法 法律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司法 解释方法
  • 简介:劳动关系认定作为劳动法的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制度安排,在法治中国背景下已成为当前我国劳动法理论、立法与实务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劳动关系认定的随意使劳动法遭遇选择施行,并使劳动司法面临根本性难题。劳动关系认定在应然层面上,非独立和静态问题,应置身于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才能获得最充分的解读。现有研究与实践多从个案或主体视角观察劳动关系,试图通过个案解析或主体"画像"来归结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这既是我国劳动关系标准论体系构建的自觉尝试,也是我国劳动关系认定理论不足的必然反映。劳动关系认定需要系统考量,其本质是一种利益格局的调整,需有明确的价值指向,以统领制度建设的方向;劳动关系认定还是一个关系范畴,需在不同主体不同行为之间动态把握,以提炼劳动关系认定之内核。同时,我国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之构建需走出传统"从属性循环"之怪圈,回应日益多样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客观需要,以"历史经验"和"现实体验"作为理解我国劳动关系的双重视角,树立"大劳动关系"之观念,建立一种"系统从属性"与"不完整从属性"并举的双层标准体系,方能最大限度适应现代人力资源市场及灵活用工之趋势。

  • 标签: 劳动关系认定 价值指向 标准体系 注意问题
  • 简介:一法律解释的特性,十九世纪的神学者Schleiermacher[1](1768-1843),以文艺作品的解释之特性,来两相譬谕的。他在《解释之观念》(LieberdenBegriffderHermeneutik)的一篇小品论文中,曾这样说道:"法律之解释,和文学书的解释不同。法律的解释,在于确定法律的范围,就是对于法律某某规定的不明确时,而决定其规定,究竟有如何的关系。"

  • 标签: 法律解释 十九世纪 文艺作品 ERM IFF 文学书
  • 简介:权证是选择权契约与标的契约的合约组合。权证的选择权契约与大陆法系之预约、本约制度存在本质区别。权证的选择权具有多重功能、属性和效力的复合,选择权的行使使权证选择权契约与标的契约产生法律效力的前后承接。从而使两类契约成为事实上的关联契约。除美式权证外,在法律属性上,权证皆为既附期限又附停止条件且权利义务相对平衡的双务契约组合。

  • 标签: 权证 选择权契约 标的契约 选择权 附期限 附条件
  • 简介:欲求法律解释权之意义,必先讨论法律解释之目的问题;自来学者于之说明虽多,但总而言之,要不越乎左列二者之限界耳。甲主观说谓法律解释之目的,在探究立法者私人之意思而确定之,此旧派学者之所主张也。

  • 标签: 法律解释权 主观说 立法者 学者 意思
  • 简介:人权保障是刑法学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刑法的社会秩序维护和人权保障功能是辩证统一的。在刑法中是否应当引入不利解释以促进人权保障值得探讨。不利解释的起源、价值、适用范围有自己的特点,不利解释原则与刑法的价值相偏离,与刑法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以及国民可预测存在差异,不利解释在刑法中的适用具有非正当、非必要。因此,不宜采纳。

  • 标签: 人权保障 不利解释 刑法目的 价值 原则 差异
  • 简介:在我国,民法学一直被认为是研究民法及其发展的法律科学。其实,这一判断是很值得推敲的。规律一般是指事物之间普遍的必然的联系,表述的是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自然科学的有效就在于她能够揭示、重复、再现自然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但是,自然科学的方法能否适用于作...

  • 标签: 民法解释学 法律解释 现代解释学 民法学 法律文本 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