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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结果
  • 简介:关于监察委员的组织,现行宪法及监察法的规定都颇为简单,尤其是对于监察委员的内设组织机构、内设机构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以及内设机构职权等问题,悉数付之阙如。监察委员组织法乃是各级监察委员会得以成立和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它不但授权并规范行使国家监察职权的各级监察委员的内外设置,更是各级监察委员作为国家机构而存在之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证明。从速制定监察委员组织法是完善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监察委员组织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宜细不宜粗”,对各级监察委员的内设机构、人员配备等问题应尽可能地予以详尽规定。监察委员组织立法还需直面与纪委合署办公问题,并妥善处理之。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组织法 内设机构 人员配置 宜细不宜粗
  • 简介:不同于传统国际法理论,国际环境损害责任不以国际不法行为作为责任的必要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多样化,不严格适用过错原则。在这些特点的影响下,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呈现出私法化的趋势。在引入损失分担原则后,严格责任被适度软化,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实现重构,私法化倾向大致体现三个方面,国际法委员的立法态度,国际造法性条约实践及其解纷方式,责任制度的模式选择。私法化趋势应强化国家补充责任理论的运用,坚持损失分担和风险预防原则,适度软化严格责任,赋予解纷机制以污染者付费的内涵,还需正视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运用,加强国际环境法与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有机互动。

  • 标签: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 国家责任理论 严格责任 损失分担机制 私法化趋势
  • 简介:中国国际法学的双维主流化要求中国国际法学在中国法学界和全球国际法学界两个系统中进入主流视野。这是基于中国国际地位与学术进步的历史进程,基于国际法学当前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而确立的新时代发展目标。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国际法研究领域有很大扩展,研究成果数量显著增加,研究课题不断迈向前沿,研究水准逐渐提升,在很多领域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法学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值得认真审视和反思,特别需要从理论争点和实践困境入手,得出真正具有洞见价值的解释和具有指引意义的建议和方案。国际法学双维主流化的提升路径应当提纲挈领、突破要点。其中,人的因素核心在于倡导敬业精神;研讨论题的关键在于坚守实事求是,研究方法的要点注重实证分析。同时,也必须强调国际法学与其他学科的理论与观念充分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前沿有效配合、良性互动。由此在中国法学界和全球国际法学界书写国际法的中国范式。

  • 标签: 中国 国际法学 双维 主流化
  • 简介:国际投资与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第三方资助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所谓第三方资助,简单地讲就是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一般是申请人提供资金资助,使其能够启动并顺利完成仲裁程序,并从胜诉裁决中获取收益的一种投资模式。虽然提供资助的第三方并非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但是由于它对申请人提供了资金支持,资本的逐利性将不可避免地驱使其对仲裁程序进行干预,从而对仲裁程序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因此,很多国家在认可第三方资助合法性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一定的规制。本文在分析第三方资助对仲裁程序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基础上,比较了有关国家的立法与实践,提出中国大陆为了构建世界仲裁中心,在立法尚不成熟之前,可以通过仲裁机构制定指引,为当事人利用第三方资助提供指南,从而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待时机成熟时,可以通过立法对诸如资助方资本充足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促进第三方资助市场的良性发展。

  • 标签: 国际仲裁 第三方资助 利益冲突 披露义务
  • 简介:危机后对冲基金业发展迅猛,全球化活动趋势日益明显。各国不仅亟需完善本国监管制度,而且面临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监管合作的挑战,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对于推动对冲基金监管及其国际协调与合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国家层面对冲基金监管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如对于对冲基金的定义,对冲基金是否为2007—2009年金融危机元凶,对冲基金是否应受到监管,对冲基金的具体监管措施等问题,学界展开了积极研究。不少学者集中比较了美国、英国和欧盟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的异同,并对未来进一步的监管立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但是,在国际层面,对冲基金监管国际协调与合作的成果甚为稀缺,相关法律问题亟需学界关注。

  • 标签: 对冲基金监管 国际协调 国际合作 文献综述
  • 简介:审判委员制度有其存在的特定历史背景,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不足以消解其违背诉讼原理的特质,从立法沿革分析了审判委员实体裁判权的历史嬗变,并从理论角度探讨该制度的弊端。审判委员的实体裁判权在一定程度上虚置了被告人的刑事回避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有违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原则。其讨论决定案件的方式违背直接言辞和集中审理的审判原理,成为实现庭审实质化的最大障碍,除了理论上的先天不足,通过数据考察,审判委员的实体裁判权存在异化运行。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下,必须废除审判委员的裁判权,方能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 标签: 庭审实质化 审判委员会 刑事裁判权 异化运行
  • 简介:1月10日,霞浦县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卓小专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县各部门的法学会会员代表共61人参加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县法学会第二届理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卓小专当选县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 标签: 报告会 法学家 安溪县 理论学习 省委党校 宪法实施
  • 简介: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建设和学科建没,提高师生专业水平,增强专业意识,2018年5月24日,香港浸大学社会工作系苏细清博士应邀到校为公共管理系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及学生进行了题为“优势取向的个案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学术讲座。

  • 标签: 香港浸会大学 学术讲座 博士 社会工作专业 理论与实践 专业意识
  • 简介:40年来,我国国际公法研究与改革开放同步并行,经历了重整恢复、扩张积累和创新提升三个阶段,在立足本国实践、合理借鉴国外先进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公法理论。改革开放促进了国际公法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反过来,国际公法研究也为中国融入国际体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抚昔望远,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学者将会更多地参与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国际法治,为应对全球挑战作出"中国贡献"。

  • 标签: 改革开放40年 中国国际公法学 研究述评
  • 简介:为了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世界银行设立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解决一国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对ICSID的管辖范围作出详细规定。如果东道国的法律实体存在受外国控制的情形,公约允许其以另一缔约国国民的身份向ICSID提出仲裁请求,但是必须满足规定条件。结合ICSID的仲裁实践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和解读,这些分析包括直接外国控制的认定,东道国法律实体受外国控制是否包括间接控制,多个股东时的外国控制认定以及认定存在外国控制的时间点。得出的研究结论是,由于公约对相关条件未作出明确规定,仲裁庭通常根据个案情况作出与外国控制有关的管辖权裁决,其中不乏共识性裁决。

  • 标签: 外国控制 国际投资争端 ICSID 管辖权
  • 简介:11月1O日、11日,“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2018年年暨常设亚太保险法国际论坛”在厦门举行。本届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政治部主任、省法学会党组成员邓佳文,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岩峰分别在会上致辞。大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副会长、秘书长任自力教授主持。来自中国、美国、新加坡、日本、韩国2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法学研究 厦门大学 保险法 年会 高级人民法院
  • 简介:在没有环境权作为权利依据的情况下,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区域层次,人们常常援引生命权、健康权等若干人权条款来防控和应对环境滥用行为。环境权概念的诞生是环境问题出现以后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已有一系列国际环境法律文件对其做出了或直接或间接的规定,并出现了许多可贵的司法案例。对于环境利益的保护,环境权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工具。在环境权的侵权救济上,原告只需证明被告所涉的活动会对其生活环境的环境品质造成不利影响即可,而不需证明对他们的健康或幸福造成了损害。当然,为了界定何为不健康的环境,作为原告的环境权人必须依靠国家机构设定的相应最低限值,如环境质量标准。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受害者不必等到污染活动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现实损害,因为在某些场合这可能需要数年的时间。相反,只要有证据表明污染排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值,原告就可以采取行动,以阻止污染活动的继续和后续损害的发生。此外,以环境权为环境诉讼的请求权基础,还可以规避证明污染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经典'难题,事实上,这是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的污染致害证明上最困难的问题之一。然而,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环境权还面临诸多的理论难题:环境权究竟是一项什么权利,环境权与生命权、健康权之间有什么关系,如何认识和解决环境权与发展权之间的矛盾,可以用可持续发展权化解这一矛盾吗?……总之,通过环境权制度的创设,实现对环境受害者的有效保护,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 标签: 环境权 环境保护 人权 发展权 可持续发展 国际环境法
  • 简介:2017年11月30日,天津市李大钊研究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隆重召开。天津市李大钊研究第三届理事常务副会长、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明光同志。第三届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张洪池同志出席会议,李大钊纪念馆副馆长于海英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之辉同志主持。

  • 标签: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李大钊研究 天津市 警官职业学院 第三届理事会 党委副书记
  • 简介:12月6日,由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法学会、省司法厅共同主办的“八闽法治大讲坛”暨“双百”报告省直机关专场在福州举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洪祥以“尊崇宪法、恪守宪法、弘扬宪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为主题作宪法专题辅导报告,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敏夫主持报告

  • 标签: 省直机关工委 社会主义法治 报告会 福州 讲坛 政法委书记
  • 简介:11月3日、4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主办,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承办的“新时代知识产权法治论坛一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2018年年”在厦门大学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何晓清分别在会上致辞。开幕式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教授主持。来自全国各地以及国外的80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知识产权法治论坛”的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研讨。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知识产权 法学研究 厦门大学 年会 专家学者
  • 简介:目前联合国主要机构和中国使用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文文本并非是该公约的中文作准文本,而是一个来源不明的中文文本,两者在语义、语言风格以及对《公约》名称的使用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公约》中文作准本相比,《公约》中文通行本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翻译问题,从而可能会对《公约》适用带来很大的困扰。中国政府应考虑建议联合国弃用《公约》中文通行本并转而使用中文作准本,并通过启动条约的更正程序使《公约》中文作准本的某些不符合现代汉语习惯的语言得以更正。

  • 标签: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中文作准本 中文通行本 翻译错误 更正程序
  • 简介: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2018年学术年会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讨会在天津工业大学举行。会议主题为“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会议由开幕式、主旨报告、专题研讨等部分组成。专题研讨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依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最严生态法治要求、创新制度强化执法”等三个分主题展开。与会人员共同学习研讨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六大原则”“五大体系”等内容,并对美丽天津建设建言献策。

  • 标签: 生态文明思想 美丽天津 人类命运共同体 生态法治
  • 简介:2018年5月11日,由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以公正司法为中心的考察”开题论证会在吉林大学召开。

  • 标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核心价值观 公正司法 法治建设 论证会 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