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立法者的思维方式和实践中大量典型案件的处理路径出发,传统刑法解释学认为刑法解释的对象是规范,但此理论面对复杂的非典型案件时则显得步履维艰。刑法解释无法脱离个案事实而存在,单纯对规范含义的说明只是规范意义的抽象说明而已。刑法解释的对象既包括事实,也包括规范,还包括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互动关系。
简介:文章通过分析澳门终审法院的三个行政裁判案例后认为,公、私法二元区分依旧是澳门行政法构建的理论基础。法位阶原则连同法律优先、法律保留原则,与公、私法二元区分没有实质的关联,即这些原则不是建立在公、私法二元论的基础之上。在宪制性法律的层面上,如果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视为公法,在某种层面上则可能带来与私法同等的法律地位的倾向。行政法的基础,即公私法二元区分,与宪制性法律所确立的法位阶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存在张力。
简介:法治文化建设“本土化”问题由来已久,其表述具有三种方式。法治文化建设“本土化”的评价基准也有三种表达方式,但研究成果最终应能够应用于中国司法实践。法治文化建设本土化的话语维度存在普世的理论研究与特殊的规范表达、本土化与国际化的矛盾,中国法治文化建设本土化的普世性与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本土化研究的特殊性之间的张力始终存在。
论刑法解释的对象
公私法二元论与澳门行政法之理论基础——以澳门终审法院的行政裁判为分析对象
评价基准与话语维度:对法治文化建设“本土化”的究问——以西部地区法治文化建设为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