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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国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的规定有利有弊,对于其利,必应否定;对于其弊,在解释论上,应最大限度地限缩其中所言“法”的范围,将若干第三人无权占有的情形视为“依法”,而不作为“违法”对待。不宜一概否定指示交付场合让与物权的返还请求权。“出让人转让被人盗窃或遗失的手表一块,此时转让的返还请求权应包括对第三人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之说,是合适的,不应否认。

  • 标签: 指示交付 债权的返还请求权 物权的返还请求权 无占有动产的让与
  • 简介:交付在物权法上和合同法上的法律意义不同,在物权法中交付是物权变动的一种公示方式,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不应规定为公示方式;而在合同法中的交付只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无论是现实交付还是观念交付均无不妥。现实交付在占有移转时生效,观念交付随意思表示的生效而生效。物权法第23条中的“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有4种,不包括合同法第133条“当事人的约定”在内。准不动产物权变动有交付和登记两种公示方式,占有与登记不一致时以登记为准,但登记权利人恶意的除外;其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其物权的变更、消灭,应当予以登记;登记权利人处分其物权的行为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标签: 交付 公示 合同履行 形成力 准不动产
  • 简介:人身辨认照相中正确并便捷地用光是基层公安机关在记录犯罪嫌疑人相貌信息中不容易掌握的技术难点,通过闪光灯间接反射照相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利用这种用光方法简单、方便、操作性强的特点,可以在基层建立一套简易的人身辨认照相系统,使得犯罪嫌疑人相貌记录的严格化、规范化成为可能。

  • 标签: 人身辨认照相 人身辨认照相简易系统 闪光灯间接反射法
  • 简介:日趋严重的毒品犯罪已成为全球性问题,正呈现出跨国、跨地区的态势,加之犯罪的方式、方法不断翻新,更加隐秘和诡异,这就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控制下交付作为一种有效的侦查措施应运而生,并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推广。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对毒品犯罪的控制下交付加以确认,但规定的过于简单。从控制下交付的产生,在国际社会运用的有益经验的角度,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使用控制下交付存在的问题,提出在控制下交付的实施、程序、协作机制等方面加以详细规定,使控制下交付在打击毒品犯罪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标签: 毒品犯罪 控制下交付 建议
  • 简介:刚刚生效的《物权法》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吸纳了观念交付理论,并明确规定了观念交付制度,学术争鸣性质的观念交付由此转变为有立法支持的现实法律制度。观念交付是我国物权变动公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念交付与现实交付、拟制交付之间存在诸多区别,它经历了相对独立的生成路径,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明确的法律构成。物权形式主义理论是观念交付制度的法理基础,观念交付制度秉持效率优先兼顾安全的法价值理念。

  • 标签: 观念交付 简易交付 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现实交付
  • 简介:控制下交付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在打击跨国、跨地区毒品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侦查手段,具有隐蔽性、合法性等特点.近几年我国侦查机关运用该手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运用控制下交付必须遵循一定的实施原则,并注意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

  • 标签: 毒品犯罪 刑事侦查 控制下交付
  • 简介: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是对普通审判程序的一些环节、步骤加以不同程度的简化,从而使刑事案件得以快速处理的审判程序。我国也在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新增了简易程序,但是由于程序设计及运作环境等方面的原因,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很低,并未达到立法者预期的目的,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对影响程序设计和运作的社会背景、司法环境等相关因素进行客观、系统的评判和分析,使我们在对国外简易程序的比较研究中思考得更为全面和深入,从而避免在程序借鉴和移植中南橘北枳。

  • 标签: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 中国 司法环境 中外比较 正当性评价
  • 简介: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不再严格遵循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而是遵照简便、灵活的原则进行审理。但由于适用简易程序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略有不同。根据简易程序的设立和运作情况,本文拟就其规范化作粗略探讨。1.公诉案件适用的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或者经其同意,这就是说,对于人民检察院在起诉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随案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认为依法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并将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检察院

  • 标签: 简易程序 被告人 检察院 检察机关 规范化 公诉案件
  • 简介:信任与监督是人类社会的不朽命题。高度的信任,较少的限制,便于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但是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必然给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从刑事裁判文书来看,控制下交付与非控制下交付的界限似乎是明确的,可是对于控制下交付的具体操作而言,哪些是属于控制下交付,哪些是为了其他目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为了保障控制下交付的正确适用,应当增加适用控制下交付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保障社会公众对于刑事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学术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完善法律规范,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

  • 标签: 刑事诉讼 控制下交付 权力监督
  • 简介: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都列为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令人质疑。由于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此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性,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不完全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不能采取一概由法官独任审理的简易程序,对大部分此类案件应组成合议庭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确保此类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诉讼法 简易程序
  • 简介:民事简易程序与法治社会形成具有密切的关系,而简易程序在这方面的功能又往往会被人们所忽视。本文阐述了民事简易程序在法治社会形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并对我国法院简易程序存在的机能不健全以及由于诉讼程序的难以利用对法治社会形成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就如何构建有助于法治社会形成的简易程序制度,使人们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地司法救济,使人们能够接近司法制度、信赖司法制度,并使法治在社会中生根等问题提出了初步建议。

  • 标签: 简易程序 小额诉讼 接近司法 法治社会
  • 简介:《刑事诉讼法》修改了刑事简易程序的相关内容,对简易程序进行了完善,这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和保护被告人权利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刑事简易程序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审前程序简化不足、对被告人辩护权的保护仍需完善、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缺乏必要限制、简易程序存在被滥用的风险等,今后应扩大简化审前程序,建立简易程序中的强制辩护制度及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审查监督制度,使简易程序进一步完善。

  • 标签: 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 改革 公正与效率
  • 简介:美国刑事审判中的简易陪审制度(美)吉乐尔德·D·罗宾在美国,审理刑事案件使用的传统的陪审团由十二:人组成,陪审团在法官的指导下,独立地参与法庭审理,并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作出判决。美国一直把陪审制度作为其司法民主的象征。但近二十多年以来,典型的十二人陪审...

  • 标签: 陪审团 陪审制度 刑事审判 刑事案件 全体陪审员 被告人
  • 简介:刑事审判简易程序选择权是指刑事诉讼程序参与者根据自己的意思,决定启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后变更该程序以及与该程序相关的事项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选择权在世界各国存在不同的模式,我国目前施行的模式已暴露出一些弊端,应该加以改革,应赋予当事人以简易程序选择权,以便与国际公约的规定相接轨,有利于保护被告的诉讼权利。

  • 标签: 简易程序选择权 启动权 变更权 完全选择权 不完全选择权
  • 简介:虽然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出现简易程序适用率大幅提高的实际效果,这与法院近乎垄断性地掌握简易程序启动与转化权存在密切关系。为此,应当将实体公正与程序正当作为简易程序适用的标准,并通过权力制衡的方式来避免法院在简易程序启动与转化中的随意性。具体来说,可在立法完善和具体适用中允许被告人行使程序请求权和变更权,赋予检察机关对程序转化的同意权和提高检察机关建议的实际效力。

  • 标签: 刑事简易程序 启动 转化 程序规制
  • 简介:刑事简易程序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为谋求公正与效率的平衡而应运而生的。1996年,我国通过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将简易程序列入刑事诉讼法典;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颁布《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制度。当期形势下,刑事

  • 标签: 简易程序 刑事司法实践 法律监督
  • 简介:与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享有独有的司法变更权。其内容是:人民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在审理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可中止审理变更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其法律依据就是修改后的刑诉法第179条的规定。但在此条文中,刑诉法对"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作了不确定性的规定,因而对此处理具有很大的任意性,造成人民法院对简易程序的审理,判决同刑诉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相比,更难把握和确定。为便于在审判中对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刑事案件的及时处理,排除因刑诉法规定的不确定性对法院审理判决的障碍,同时规范对不适用简易

  • 标签: 简易程序 被告人 普通程序 中止审理 刑诉法 公诉案件
  • 简介:简易程序设置的理论根源多是从效率的角度来阐述的,对此,本文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主张从程序的功能——正义再分配的角度入手,探讨程序设置的理论根源。通过分析,认为程序的类型化理论是程序设置在制度层面上的理论支撑,进而提出简易程序设置的理论根源也在于程序类型化理论,最终落脚于实现正义。

  • 标签: 程序类型化 正义 简易程序
  • 简介:我国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核准之后,必须在7日之内交付执行。死刑执行作为罪犯生与死之前的最后一道关口,法律设置的交付执行时间过于短暂,不足以保障司法机关纠错,也未给予死刑案件被告人充分的救济时间,是引发冤假错案发生的因素之一。本文从分析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交付执行时间的立法理念入手,着重分析了现行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延长死刑判决交付执行时间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

  • 标签: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 交付执行时间 死刑变更 执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