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劳动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简介:《中国卫生法制》杂志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的以医药卫生法制建设研究为主要办刊目的的国家级学术期刊。本杂志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期刊网(CNKI)、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的全文收录刊物。
简介:我省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体制改革(以下简称'两项体制'改革),在省政府的领导和卫生部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从实际出发,把两项体制改革纳入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之中,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加快实施,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仅用一个半月的时间,首先完成了省本级的两项体制改革工作,使全省的两项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随后各市、州两项体制改革工作陆续启动,力争在三月底前,市(州)两项体制改革全部结束,上半年大部分县(市)两项体制改革也将基本完成。到目前为止,省本级以及长春、吉林、辽源市卫生监督机构已正式挂牌运行;通化、四平等6个地级市(州)两项体制改革方案已报编制部门待批。下面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把两项体制改革切实摆到重要位置推进两项体制改革,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卫生工作法制化进程的需要,也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适应防病
简介:一、法律文化的概念关于法律文化的理论研究,中国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但在外国学者们早已致力于此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最早提出“法律文化”概念的学者是美国法学家拉伦茨·弗里德曼,他在1969年发表的《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到:“‘法律文化’概念涉及大量有关的思想,首先它涉及公众关于法律制度的认识、看法和行为方式。尽管每个人对于法律制度的看法不同,但一般说来,在不同的国家或群体中还是有一定的看问题的方式,从而可以把它们区分开来。各种法律文化是习惯法的主要部分,这些习惯法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此后就法律文化释义的问题,学者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至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论。目前我国学者对此也莫衷一是,并未形成统一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