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张粒,女,40岁,湖北省武汉市人,中共党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所党支部书记。现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省律师公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中国证券法律业务执业律师。
简介:金融诈骗罪是1995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犯罪的决定》中首先予以规定的。1997年新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专门设立了金融诈骗罪。但是金融诈骗罪在理论界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必要说”与“不要说”之争,这些争论必然会反映到司法实践中来。随着司法实践的步步深入,最高人民法院对理论界的争论作出了积极反映,认同了“必要说”。2001年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中明确指出,金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这一决定,使得在司法界认定金融犯罪主观目的方面的不统一局面暂时得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