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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文章论述了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性质,提出:刑事诉讼法的性质是人权保障法;诉讼人权来自于人自身的基本权利,又根据社会发展与国情不同而有不同的体现;诉讼人权可分为不同的层次.文章还论述了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对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价值,提出了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是保护人民的重要手段,是伸张正义的合理方式.文章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若干问题的建议.

  • 标签: 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 被告 基本权利 正义
  • 简介: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较为普遍.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同时又能生成新证据,因而具有法律意义.翻供虽然具有降低诉讼效率的负面效应,但翻供者的人权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在我国,翻供的产生具有深层的制度原因,因此解决翻供问题必须通过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即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沉默权、转换侦查思维方式、扩大辩护律师的诉讼参与、防止刑讯逼供等等,从而确保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上切实减少翻供发生.

  • 标签: 翻供 辨析 人权 保障 人权保障 翻供
  • 简介:<正>监所检察保障人权的作用,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监所检察的任务所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的主要职能之一,是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就保障人权而言,就是通过监所检察,使看守所、监

  • 标签: 监所检察 人民检察院 看守所 人权 劳动改造机关 劳动教养
  • 简介:我国现行的侦讯制度与侦讯实务偏重侦讯效率,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不足。理论界提出的侦讯改革方案偏重权利保障,有失侦讯效率的提高。合理规制侦查讯问,需要更新理念,正确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侦讯程序主体与证据来源的关系,有效化解犯罪嫌疑人与被追诉人在侦讯中的目标冲突,适当矫正侦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力量严重失衡的状况。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制裁相结合的综合机制,为侦讯制度提供配套制度保障,以利于实现侦讯制度兼顾讯问效率与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双重目标。

  • 标签: 侦查讯问 权利保障 讯问效率
  • 简介:<正>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权。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对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和党的劳动改造方针的贯彻实施。因此,被监管改造人员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期间以及劳教期间的人权保障,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一项法定职责。本文试就监所检察工作在保障人权中的几个问题,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 标签: 监所检察 人权保障 劳动教养人员 法律监督权 监管 检察部门
  • 简介:会见权是辩护权的衍生权利,是被追诉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倾向干从律师执业权利的角度研究会见权问题,从而使相关研究偏离了问题的核心与实质;而实务界的会见权之争则演变为部门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博弈,从而与保障当事人利益的立法初衷渐行渐远。为此,有必要重返会见权的原点重新审视其内涵与本质,并立足于我国现实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合理地设定会见权的界限,完善会见权的保障机制。

  • 标签: 会见权 辩护权 被追诉人 诉讼权利 保障机制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与原刑事诉讼法相比,突出的变化是更为重视公民人身权和其他合法权利的保护,增加和修订了许多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条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充分保护人权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体现。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不可分割的两项任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公民诉讼权的保护,既是更好实现刑事诉讼法任务的需要,也是保证刑事案件能够得到正确处理的需要。科学的刑事诉讼制度,要求惩罚犯罪和保障公民权有机统一,不可偏废。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肩负国家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来说,既担负着追诉犯罪的责任,又担负着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公正的任务。因此一定要树立打击和保护并重、惩罚犯罪与权利保障并重的观念,在自身执法与监督执法中都要保证两个方面的有机统如何达到既依法办案,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又能顺利侦查破案?笔者认为,应加强几方面工作:一要强化初查工作。一定要切实转变过去靠正面接触犯罪嫌疑人,把取证的重点放在获取口供上的常规侦查方式。由过去的立案后的侦查为主转...

  • 标签: 保障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思考 惩罚犯罪
  • 简介:知情权是刑事被害人的基础和前提诉讼权利,属于基本人权的范畴。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知情权保护有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应当在我国宪法中规定被害人的知情权,并在刑事诉讼法中具体规定被害人知情权的内容、行使方式,完善知情权告知程序及保障措施。

  • 标签: 刑事诉讼 被害人 知情权
  • 简介:可罚的违法是日本刑法学者为了在司法中将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而实质违法程度轻微的行为非罪化提出的概念。可罚的违法,即值得动用刑罚处罚的违法。如果危害行为不具有可罚的违法,即便符合构成要件的形式特征也不构成犯罪。可罚的违法概念的理论基础是刑法谦抑和违法相对。我国刑法应当借鉴可罚的违法性理论,以便在司法中将轻微危害行为排除在犯罪范围之外。在司法中,决定一个符合构成要件形式特征的危害行为最终是否需要动用刑罚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 标签: 可罚的违法性 违法的相对性 犯罪论地位 判断标准
  • 简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和理论界,将罪与非罪界定一般标准的犯罪构成从目前平面型、闭合式结构转化为层层推进构造的做法是可取的,但在具体架构上将违法评价和有责评价各自作为独立的一层又过于激进,不太容易被接受。恰当的做法是对犯罪构成四方面要件的有机结合这一通说观点予以肯定,同时对其进行新的解读。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肯定其是符合四个方面要件的前提下,再进入四要件结合是否具有“有机”的判断阶层。期待可能和社会的相当就是“有机”判断的具体标准,不具有期待可能和具有社会的相当就否定了四方面要件结合的“有机”,进而否定了犯罪;如果具有期待可能且不具有社会的相当,当然可以肯定“有机”的存在,进而肯定犯罪的成立。那么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行为是四个要件结合的行为,但是经过“有机阶层”的判断,因为其是社会相当的行为,不具有“有机”,因而它不符合犯罪构成,进而阻却犯罪。

  • 标签: 犯罪构成 有机性 期待可能性 社会的相当性 排除犯罪性事由
  • 简介:司法公平正义的维护不仅需要落实不枉不纵的刑事政策,更需要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坚决纠正已经发生的冤假错案,制定并落实防范冤假错案的体制机制。考察已经发生的冤假错案可以发现,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有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原因,更有证据审查模式不健全的弊病。实践证明,以口供为中心的主观证据审查模式无法有效审查核实案件事实,而以客观证据为主的客观证据审查模式可以有效地防止并纠正冤假错案,因此应转变证据审查模式,加强客观证据的收集,落实完善客观证据审查模式。

  • 标签: 口供 客观性证据 转型
  • 简介:<正>制定反贪污贿赂法,是廉政建设法制化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一部系统完备的反贪污贿赂专门法律,必然涉及惩戒妨害司法行为的问题。本文从强化惩戒妨害司法行为措施的必要,完善惩戒妨害司法行为法律规范的设想等方面,略抒管见。一、反贪污贿赂实践需要完善和强化惩戒妨害司法行为的措施首先,从反贪污贿赂斗争中妨害司法行为的严重看,必须进一步强化惩

  • 标签: 司法行为 反贪污贿赂法 妨害行为 贪污贿赂案件 司法机关 重大决策
  • 简介:在对刑法公共安全的理解上,以往的多种见解都遵循着一个前提判断:刑法中的公共安全有一个统一的内涵。正是因为这一前提判断的偏差,导致了以往的多种观点都存在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在对“公共”的理解上,无论是主张其为不特定多数人、多数人、不特定人抑或是不特定或多数人,都难以自圆其说;在对“安全”的理解上,无论是主张所有的重大公私财产都属于公共安全,还是认为只有重大的公众财产才属于公共安全,抑或将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纳入安全的范畴,都会捉襟见肘。由于兼顾法益侵害与规范违反的立法理念和类型建构的立法技术在刑法分则第二章中的适用,刑法中的公共安全具有多元的规范内涵。

  • 标签: 公共安全 不特定多数 法益侵害 规范违反 类型建构
  • 简介:被告供述在刑事法上对查清案件事实真相至关重要,过分看重其功能则可能导致虚假供述的产生,而虚假供述正是造成刑事错案的一大诱因。从虚假供述的生成机制来看,影响虚假供述的关键因素在于供述的任意,不具有任意的供述直接影响其信用。现行刑事法在确保被告供述任意方面进行了修正和补充,但是这些规定之间不仅存在着冲突关系,而且在刑事司法实务上的运作也不甚理想。因此应从确保被告供述任意入手对我国刑事法进行再审视,在被告供述的取证上实现全程可视化、透明化,在被告供述的评价上严格排除非任意供述,并使坦白从宽条款的运用相对化。

  • 标签: 被告供述 供述任意性 刑事错案 非法证据排除
  • 简介:2002年7月1日生效的《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以下简称新法典)取代了在俄罗斯实施长达四十年之久的《苏俄刑事诉讼法典》(以下简称苏俄法典),成为继1988年《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后又一刑事诉讼立法的重大变革,因而备受世人瞩目。随着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刑事证据制度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其中证据可采规则已成为当前刑事诉讼中的焦点问题,在俄罗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

  • 标签: 刑事证据制度 俄罗斯联邦 可采性规则 刑事诉讼 诉讼立法 焦点问题
  • 简介:侦查讯问在侦查活动中具有特殊的功效。基于权力立场设立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制度却在侦查实践中一直失败,而从权利的立场构建的遏制侦查讯问权滥用制度也在实践中总是失灵。在追问侦查讯问正当过程中发现,只有分解侦查讯问权形成“权力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以及借助于犯罪嫌疑人“权利对权力”的抑制机制,才能使侦查讯问权得以正当地运行。

  • 标签: 侦查讯问 正当性 制约机制
  • 简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的若干情形,对于司法人员正确把握逮捕必要性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围于司法规范内容的有限性与案件事实无限性之间的张力,办案人员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形成了自身的“司法经验”。通过对某基层检察院的100个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归纳,发现这些“司法经验”存在五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建立社会危险评估机制,将社会危险的各种规范予以量化,按照一定的规则,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的大小,实现评估因素、评估程序的标准化和客观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标签: 社会危险性 司法经验 理论基础 评估机制
  • 简介:辨认结论与一般的言词证据可能由同一个人作出,但辨认与提供证言却存在着不同的心理基础,辨认主要建立在“再认”之上,而提供言词则主要建立在“再现”之上。合理的辨认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是辨认过程的许多因素都会影响辨认的真实。遵循合法的程序,遵守符合心理规律的辨认规则是获得正确辨认的程序保障;把握辨认的心理机制,审查辨认过程的影响因素,可以评价辨认证据的真实程度。

  • 标签: 辨认程序 辨认结论 审查工作 言词证据 刑事诉讼 证据收集方式
  • 简介:关于洗钱罪侵害的客体到底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还是正常的司法活动在我国长期争论不休。侵害金融管理秩序说背后反映的是刑法对国家金融安全法益保护的利益诉求,但其错误之处在于未区分社会整体洗钱行为与个体冼钱行为危害之间的区别,将整体的危害作为个体洗钱行为的入罪理由,导致刑法评价对象的错误。就侵害法益的评价标准而言,两种争论反映的是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之间的争议,但由于个体洗钱行为对金融安全危害的轻微和不确定性,即使从行为无价值的视角也无法得出个体洗钱行为对金融安全的危害值得刑法介入的合理结论,洗钱犯罪侵害并值得刑法予以保护的法益只能是国家司法权。

  • 标签: 洗钱 法益 客体 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