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2 个结果
  • 简介:对于以剧照作为核心内容的电影海报,其侵权比对集中在对相关剧照的内容比对。剧照作为摄影作品分为"呈现型"、"抓拍型"和"主体创作型"。对于"呈现型"、"抓拍型"而言,由于其表现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因此摄影者不能阻止他人对相同事物、场景的再次拍摄;对于"主体创作型"的摄影而言,由于摄影者对于被拍对象的造型、场景有一定程度的创造,因此可以构成权益,但这种权益要受到版权保护要受到合理限制:第一,要有一定的创造高度;第二,不能排除他人更换摄影对象后拍摄同样的造型或场景。

  • 标签: 电影海报 摄影作品 侵权
  • 简介:"小影吧"容纳的人数虽然有限,但已超出了家庭和相互之间存在正常社会交往的圈子,构成"公众"。"小影吧"经营者提供由电视机和机顶盒组成的装置,供公众获取他人通过互联网传播的电影,也属于对作品的公开传播,对其应适用放映权而非表演权。即使电影权利人已授权机顶盒服务提供者传播电影,"小影吧"仍然应当就其传播电影的行为获得许可。

  • 标签: 小影吧 向公众传播权 表演权 放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