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国内许多经济学家都承认私营企业与持续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其实,私营企业不仅与经济持续增长有联系,也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这种认识不是来自于主观想象或某个学派的理论,而是来自于对世界现代化长期历史经验的理解,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经验。不摆脱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束缚,很难理解这个道理。迄今为止,还有人习惯于把私营企业看作是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的根源,因而也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近年来关于体制改革的讨论中,不少学者认为私营企业虽然能够带来“效率”,却容易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影响社会安定。这种观点来自书本教条,并无充分的事实根据。战后的实践说明,私营企业部门的健康成长恰恰是社会稳定的最坚
简介:在2003年6月17日温家宝总理召开的一次专家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要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始终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始终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平持续发展。三个“始终”为我们勾勒了一个未来社会发展的图景,是对全新的发展理念的诠释,是对过去相当一段时间以来的发展误区的一个校正。社会的发展必须是以民为本的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结构的优化是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包括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体系的构建已成为当前我国民本问题的重中之重,是防止出现社会结构失衡,甚至引发社会断裂的关键要素。
简介:“宪政”这个词是在近代随着被欺凌的痛苦与屈辱一道进入中国的。由维新志士康有为、梁启超为主进行的“戊戌变法”倡导君主立宪失败以后,中国又经历了惊心动魄、令国人如打翻了五味瓶般难以言说其味的义和团运动。在志士们流淌着的汩汩鲜血中,在义和团与无辜百姓那滚滚落地的头颅上,被迫颠簸于千里黄尘之中的清政府终于明白了不变至少自个也难以图存的道理,遂于1901年进行了军事与教育改革,但制度方面的变革却是一拖再拖,直到1905年日俄战争后方才看清即便“量中华之物力”,也难“结与国之欢心”,万般无奈中被迫考虑立宪政体的可行性,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清政府公布《立宪筹备事宜清单》,宣布了逐年要办的立宪事项,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