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明清时期的家族组织,由于基层社会的自治化而得到了强化,在某些方面具有基层政权的职能。本文主要依据明清福建地区的族谱资料,探讨里甲户籍的世袭化及其对家族发展的影响。所谓里甲户籍,是指隶属于里甲系统的户籍,包括里长户、甲首户、甲户和畸零户,其性质不同于民户、军户、盐户、匠户等专业户籍,也不同于单纯为交纳田赋而设的钱粮花户。大致说来,明清时期的里甲户籍,既是征派差役的依据,也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明中叶以降,由于里甲户籍的世袭化和里甲差役的定额化,使里甲户籍成为家族组织的兴衰标志之一。为了便于分析,有必要对里甲户籍与里甲差役的演变过程略作概述。
简介:<正>史界对唐前期赋税的研究多集中于租庸户税、地税等主要税收上,而对于在岭南及蕃胡内附州实行的轻税制则极少注意,甚至多有误解。轻税是唐前期赋税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不理解轻税,就不可能全面了解租庸调制,也不可能正确理解唐前期的赋税体系。有鉴于此,笔者草就此篇小文,力图对唐前期轻税的性质、内容做一较为详细的探讨。唐前期有两种轻税,其一为客户之税,二为内附者之税。客户之轻税始于开元中,持续时间很短。《旧唐书》卷一〇五《宇文融传》云:其新附客户,则免其六年赋调,但轻税入官。这种轻税的数量及用途,《唐会要》卷八五“逃户”门记载云:岁终,得客户钱百万,一时进入宫中。“客户钱”即客户的轻税钱,它作为羡余被纳入宫中支用,后来又被用来补充常平仓本钱。这种轻税是宇文融括户后对客户的暂行税法,在财政上的意义不大。本文所讨论的是第二种轻税,即蕃胡夷獠内附者的轻税。